充装前先“验明正身”充装后要“全面体检”

来源: 中国质量报 作者: 2014-07-10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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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瓶广泛应用于餐饮企业和百姓家庭,与公众的安全密切相关。然而,由液化石油气瓶引发的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究其原因,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个别气瓶充装单位未能严格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致使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进入用户手中,加之用户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也就在所难免。

由此可见,做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工作,对于确保气瓶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鉴于此,今年新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并对违反这一制度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二至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充装许可证。这就意味着,气瓶充装单位只要未严格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就将付出法律的代价。

作为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检查。充装前的检查,就是对所要充装的气瓶进行“验明正身”,查验气瓶的资质是否具备;钢印标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超过检验期限;是否属于改装气瓶等等。只有对气瓶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在确认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才能对气瓶进行充装。而充装后的检查工作同样不能疏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还规定,充装后应逐只检查气瓶,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同时还要复验气瓶是否过量充装。充装单位根据要求对充装后的气瓶进行“全面体检”,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充装好的气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才能交到用户手中。

气瓶充装单位只有严格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才能消除因错装、混装、超装、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所造成的安全隐患,从而确保送到用户手中的气瓶绝对安全可靠。反之,如果不严格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检查气瓶时粗心大意,走形式、装样子,对气瓶的安全不负责任,那就无异于把一只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送到用户手中,其安全风险不堪设想。

充装单位在充装前对气瓶“验明正身”,充装后对气瓶“全面体检”,一前一后无形中给气瓶上了个“双保险”。做到了这两点,气瓶的安全将会得到强有力的保证。 □ 李宁一

关键词:充装,全面体检,验明正身,双保险,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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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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