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首付交中介"监管" 过户时中介却称没钱
一再找蓝泰协商,但是一次次失望。杜先生现在非常着急,也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这家中介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网上,他又查到了一些线索,这也让他感到更为迷惑。 杜先生:后来连这4%有很多人都没拿着,然后他们后来又打电话,又给了一个口头的承诺,就是说下周二说能给一部分,但是给多少不知道,现在这个还是两个版本,还有一部分是客户通过他们的前台经理得到消息说是周五给,但是给多少也不知道。后来我在网上仔细查了,觉得这个问题不止是沈阳这个局部的性质,我查到原来这个公司叫兴麟,老板叫吴秉麟,在银川总部,它是全国性的,蓝泰在全国有2000多家分店,以前他在太原还有哪个城市也出过类似的事件,然后他们都给摆平了,都给压下来了。他们到沈阳才1年多,开了136家分店,急剧扩张,他们一直都是全国采取一种模式,就是诱导客户把大量的首付放在他们手,然后尽量能拖就拖,然后他们用这个钱去放高利贷还是干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但是肯定他们挪用这个钱去干别的。 通过辽宁省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到,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8号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秉麟;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经纪、房产信息咨询服务。 投资人信息显示,张国宝和翁少华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记者在蓝泰地产的招聘启事中看到,在公司信息一栏有这样的描述:原名为辽宁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记者发现,“兴麟”这两个字大有来头。山西《生活晨报》今年5月份的一则报道显示,“兴麟系”发源于内蒙古包头市,目前已经扩张到呼和浩特、银川、西安、兰州、太原、西宁、郑州、济南等城市,遍布各地的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的法人代表——吴秉麟。而在刚才说的这些城市中,都有大量购房者投诉,投诉内容与沈阳购房者大同小异——收取首付款,之后一直拖欠。 据《生活晨报》报道,2013年7月,太原市房产监察大队就因违规代收交易资金对山西兴麟进行过处罚。 现在在网上搜索“蓝泰”两个字,就能找到不少有关“蓝泰中介公司被购房者追讨房款”的新闻,据沈阳日报报业集团旗下新闻网站《沈阳网》8月29号的报道显示:位于沈阳市国贸中心大厦B座16楼的蓝泰公司办公室,大门紧锁,屋内空无一人,但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并没有搬走。有业主透露,他们拨打了蓝泰一位负责人的电话,但无人接听。他们不知道到哪里继续追款。 跟杜先生一样,沈阳的商先生现在也在为自己交给蓝泰的16万块钱无法追回而发愁: 商先生:从我个人角度来说,如果你真的要能保证双方利益,这可以,没问题,但是大家得守信吧,因为你跟我承诺对我的资金进行一个监管冻结,替我保管这个钱不让有什么事故的时候,不会流向其他的地方,但是现在对于我个人来说,我的钱已经被挪用了,而且是不知去向,而且现在你已经无力偿还我。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说,中介公司本身就没有权利收这笔钱,但反而是违规收取这笔钱,因为它已经是属于明知道自己在犯法,他还在踩着钢丝走。 商先生为了要回自己的钱,到多个部门去了解过情况,但是都没有得到能让自己满意的答复。 商先生:现在是这样的情况,首先我从个人角度我去追讨这个钱,这是我个人角度。第二,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分局里边已经立案了,我已经报案了,现在如果说通过法律起诉,法院说因为我这个合同还在合同期内,如果你要是超期了,就可以起诉,在合同期内它只能属于违规,违规只能通过房产部门去约束它。我们到房地产部门的时候,房地产部门说的意思就是说它属于违法,现在属于两头都在推卸责任。但是经侦部门已经说了,现在如果这个情况属于经营诈骗,但是它为了保证老百姓的利益,只能说先去让它筹措这笔资金,把老百姓先还上,然后再追究它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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