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新增激励收入 考核不合格不得领取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 问:改革方案将适用哪些人员? 答:改革方案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问:薪酬结构是否有变化? 答:改革方案将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增加任期激励收入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问:福利性待遇如何规范? 答: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同时,规定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 问:如何进行监督? 答:一要健全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中央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完善薪酬管理政策,对政策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监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和薪酬水平审核工作。 二要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考核评价结果、补充保险等纳入厂务(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民主监督。发挥公司制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监督作用。 据新华社 薪酬如何确定 基本年薪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考虑到在不同企业任职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都是由中央任命的,为体现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对他们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 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设置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体现这些企业的经营难度及其负责人承担的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差异。 任期激励收入 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央企负责人薪酬有多高 与同级别公务员比 高出10多倍 “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央企负责人的年薪酬水平达到100多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0多倍,两者收入差距偏大。”人社部工资所所长刘学民说。 他指出,央企负责人可拿到比公务员更高一些的报酬。 与职业经理人比 薪酬也偏高 “2013年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全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刘学民说,“与国内职业经理人市场薪酬价位相比,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也偏高。” 他指出,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是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薪酬的典型代表,其薪酬水平集中反映了市场规律。 与城镇职工收入比 二三十倍 “与城镇在岗职工的收入差距相比,央企负责人年薪也显著偏高。”刘学民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企负责人试行年薪制初期,薪酬大约为12万元,是同期全国城镇职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多倍。近年来,央企负责人年薪酬水平大约是同期全国城镇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474元的二三十倍,可见其薪酬水平显著偏高。据新华社 |
关键词:薪酬水平,考核评价,薪酬分配,薪酬管理,薪酬结构,薪酬制度改革,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