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区物价局检查32家医药医疗单位 31家涉嫌违法
26日,石市新华区物价局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医药医疗单位价格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从已经检查的32家单位看,除了乐仁堂药房没有发现明显价格违法行为以外,其余31家单位竟均不同程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占被检查单位的比例高达97%,令人触目惊心。 价格违法招数一: 虚假促销瞎忽悠骗你没商量 在位于友谊北大街的×威大药房门口,张贴着“庆中秋惠万家全场商品8折优惠(特价除外)”的大幅海报。检查人员进入卖场,看到“枸杞子特价1元/10g;绞股蓝特价2元/10g;西洋参特价21元/10g”等宣称“特价”却无从比较的价格标示方法,这种标价方式在2012年9月20日开始施行的《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中早已明确禁止使用。随后,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了几种促销商品,发现标示“好体面芦荟祛斑胶囊原价128元现价50元;乌鸡增乳胶囊原价58元现价25元;壮腰健肾丸原价22.4元现价17.5元”等商品,在本交易场所并没有按原价销售过。虚构原价,是最典型的价格欺诈形式之一。 在位于兴凯路西头的×寿堂大药房和位于和平西路省医院对面的×姓康大药房,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会员日全场8折(特价除外)”的宣传语。检查人员在卖场并没有看到标注“特价商品”字样的药品。询问售货员哪些是不参加会员日折扣的“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和正价商品怎样区分时,两个药店的售货员都说,只有“阿司匹林”等少数定价比较低的商品作为“特价商品”不参加会员日折扣,在价格标注形式上与其他商品一样。至于都有哪些“特价商品”不参加折扣,全靠售货员脑子记忆。这种随心所欲确定“特价商品”,是否让消费者享受会员日折扣全凭售货员一张嘴的做法,属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形式。 价格违法招数二: 草药价格看心情加价数倍脸不红 按照我国现行中草药销售价格管理规定,中草药的零售价格根据进价实行加价率控制,不得超过35%。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杜北乡卫生院、赵陵铺镇卫生院、宁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几个实行零差率政策的公益性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经过抽查计算,中草药加价率均符合规定,西药全部按进价销售,真正做到了零差率加价。 在位于和平西路省二院对面的石家庄德X大药房,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10种常用中草药,发现加价率最低的山药进价0.048元/g,售价0.07元/g;藿香进价0.02元/g,售价0.03元/g,两种草药售价均达到了进价的1.5倍。而加价率最高的两种药品麦冬、桔梗,进价分别是0.075元/g、0.05元/g,售价则分别为0.3元/g和0.2元/g,售价均为进价的4倍,加价率高达300%,超过国家规定的265%。 在位于和平西路的另一家X老中医诊所,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以中医为主,却没有中草药的随货通行证等进货票据,也没有中草药的销售价格公示栏或者价目表。询问坐堂医生草药加价率,一会儿说不会低于200%,否则没法生存,一会儿又矢口否认。检查人员抽查了部分处方,发现一位患者拿了10服草药花费470元,另一位患者拿了7服药花费383元。询问收费人员没有价目表根据什么计算该收多少钱,该收费人员回答“看患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差不多就得了,有钱就多拿点,没钱就少掏点,没有什么计算标准”。检查人员根据草药的市场行情初步测算,其加价率严重超标,且看人下菜碟、根据自己心情定价格的收费方法,令人闻所未闻。 价格违法招数三: 不按规定标价格作废价签仍在用 经过近几年的检查治理,医疗医药行业的明码标价率明显提高,原来很少标示价格的医疗器械、计生用品、保健饮品等,现在多数单位都标示了价格。然而,在新华区物价局的这次检查中,仍然发现很多问题,明码标价不规范商家占到被检查单位总数的90%,最突出的表现是:有的不按规定执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度;有的没有明码标价;有的使用自制口取纸标价;有的使用早已作废的价签标价;有的标价签填写不全、甚至随手涂改价格。 在位于水源街的安X新药房、永泰中街的X德堂药房、和平西路的X祥医院等单位,检查人员发现全场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都没有明码标价,这在整个医疗医药行业是不多见的。在另一家大型医药连锁公司的百X康药房等数个门店,所有标价签都是过期作废的价签。XX风湿病医院、XX肾病医院虽然实行了一日清单制度,但是却没有患者签字。 记者随机走访发现,新华区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其他区县也都不同程度存在。 新华区物价局局长韩雨平表示,医疗医药行业存在的标价不规范不透明甚至价格欺诈、随意加价等问题,从小处说,直接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大处说,蚕食了本就紧张的医保资金,因此需要各相关部门严格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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