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微企扶持新政 2亿元专项资金为创业者“减负”
中新网重庆10月20日电 (记者 韩璐)重庆市工商局20日发布消息,截至2014年9月底,重庆市已累计发展微型企业33.84万户。今年,重庆市将拿出2亿元微企发展后续扶持资金,并将扶持范围扩大到国标微型企业。 据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文渝介绍,目前重庆市已累计发展微型企业33.84万户,约占民营企业总数的80%,带动和解决就业258.28万人。 今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将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列入了25项重点改革专项,出台《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重庆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以此为总纲,针对微型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较高、企业负担偏重、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此举将惠及该市超过33万户微型企业。 在新的扶持方案中,重庆市将扶持的微型企业范围扩大到国标微型企业,包含所有注册资本金(含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和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在15万元以内,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的企业及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登记制度改革中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等放开类政策,和其他企业一样,登记资料备齐后即可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享受两年免费代账服务、6个月经营场所租金补助、不超过1万元的电子商务运营补助、5万以内的信用保险补助、最高2万元最长2年的水电费补助、10万元以内的技术设备购置补助、每年最高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和3000元以内的会展交通费补助、以及税收补贴、免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暂免征收两年的工会组织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减负类政策。还可享受商业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政府采购支持、产业引导基金等解难类政策和创业培训、后续培训、成长壮大扶持等引导类政策。 |
关键词:扶持资金,扶持方案,创业者,重庆市委,新政,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