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挥现代保险业在依法治国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卢晓平 2014-10-26 08: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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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次明确提出,“把保险公司打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传达领会全体会议公报的深刻内涵,是当前保险监管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将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和重大举措贯穿到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提升保险工作的法治水平,使保险监管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项俊波指出,保险监管系统的全体同志,都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保险工作的法治水平。首先要紧密联系保险行业实际,努力发挥现代保险服务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的积极作用。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升依法治国的效率。加强与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运用市场化的保险机制辅助政府创新公共服务。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医疗意外、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实习安全和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作为重点发展领域。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完善交强险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不断完善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引导企业、社会和公众运用保险机制维护生产生活的安全和稳定。

  另外,要以法治的精神引领行业发展,不断促进保险业依法合规经营。保险业要不断增强依法经营、合规运行的能力。依法推进保险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保险公司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把保险公司打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深入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继续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依法经营保险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要在监管制度的框架内,积极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使各项保险创新活动于法有据、符合保险消费者需求和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金融安全和稳定。增强保险从业人员的依法从业的意识,积极开展全行业的普法活动。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使遵纪守法成为保险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强化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经营。

  最后,要以法治的思维推进监管工作,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保险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让法治成为保险监管的价值与信仰。不断完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要针对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有序地推动《保险法》修改工作。要把先进的监管理念和科学的规范标准引入保险监管法制化进程,加强监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不断提高保险监管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要切实履行依法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的职责,各项监管工作都要依法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检查,依法处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监管的权威。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监管的法律法规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要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位保险消费者的身上。

关键词:保监会,现代保险业,依法治国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