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的张先生,是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人。2016年6月30日,他在新华保险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的《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5万保额的意外伤害险,缴费期间20年,年缴保费4505元。
2017年3月26日,客户在家意外身故,11岁的儿子正在读小学。2017年10月16日,新华保险通过移动签收的方式,签收了客户的理赔资料。三日后,15万元理赔金支付到受益人账户。受益人收到理赔款后,主动为公司给来送锦旗:“急速理赔,一言九鼎,客户至上,服务一流”。
保险不能阻止意外的发生,但可以防止意外发生时生活被改变。15万元的理赔款“雪中送炭”,为其正就读小学的11岁儿子提供了后续的生活保障,也是保险回归保障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