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疾险避五大误区 所保病种并非越多越好
近年来,随着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升高,消费者对重疾险的关注也逐年升温,但对重疾险购买和理赔的误解仍普遍存在。近日,笔者身边的不少朋友都在考虑为自己添置一份重疾保险,但在选择相关重疾险产品时,究竟针对哪些“大病”保障,是否所保病种越多越好,应购买多大保额等问题,让他们十分困扰。 一位业内保险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他与客户的接触来看,近年来咨询和购买重疾险的客户比例非常大,“给我的总体感觉是,不少消费者都意识到了购买重疾险来转嫁风险的重要性,但是对重疾险的认识仍存在误区,而这些误区往往是普遍性的”。 该人士指出,消费者购买需求强烈,但对重疾险了解粗浅,盲目购买的结果就是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的保障,这也是不少理赔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那么,这些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 误区一重大疾病险保所有大病 “事实上,这也是最常见的一个对重疾险的误区”,业内保险人士表示,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的界定的。现在各大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种类均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基础,在该《规范》包括的25种重大疾病外,各家公司会自行增加一些病种,一般都达到30种以上。 据了解,这些重大疾病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大,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比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可见,重大疾病险的本质作用是为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 误区二重疾险产品所保病种越多越好 近日有朋友咨询,如果单纯看重大疾病的保障种类,目前市场上有的产品保障30种、40种重大疾病,有些甚至保障50种重大疾病。那么是不是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性价比也越高呢? 对此,中德安联保险专家皮嘉佳表示,中国保协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了25种重大疾病,目前市场上所有商业重大疾病保险都是以此为保障核心的。可以说,这些重大疾病是在统计数据基础上筛选出的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种类。 在此基础之上,有些重疾险增加一些疾病种类,扩大了保障范围,相应的保费也自然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购时,要多关注增加的重疾种类的发病率,为增加一些发病率不高的重疾保障种类而支付更多的保费,肯定是很多消费者不愿意的。 既然重疾保险产品的核心保障都是一致的,那么相对于比较单纯的保障疾病种类,皮嘉佳建议消费者不妨更多关注重疾产品的功能和服务,比如有些重疾产品就包括了轻症重疾的保障,有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或“三次赔付”等功能,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一些高附加值、更实用的保险选择。 误区三“不差钱”时保费一次全交完 当选好一款重疾险产品后,由于价格并不算贵,于是就有不少消费者考虑,是否保费可一次性交完。“这也的确是很多‘不差钱’的客户在买长期重疾险时的第一反应。虽然这类产品是允许一次性趸交的,但我通常不建议他们这么做。”一位资深保险代理人士表示。 相比较而言,交费年限需根据自己的年龄和收入水平来设定。“对多数消费者而言,相比一次性缴清,购买同样的重疾保额,缴费年限越长,如10年、20年、30年等,每年的保费会低很多,缴费压力小。”该人士介绍,更重要的是,在漫长的缴费期内,考虑到通货膨胀和收入实力增长等因素,期缴形式更经济。 同时,重疾保障的等待期一般为投保后的90天或180天,等待期后保障就开始生效,如果在缴费期间内不幸罹患重疾,则缴费可以停止,同样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这时,相应付出的总保费也会比一次缴清要少。 “所以长期缴费对购买者来说是有利的,非特殊原因我不建议消费者趸交。因为重疾险的本质就是罹患重疾时四两拨千斤,转移重大的经济风险,不发生重疾即本金零存整取的积累过程。”该代理人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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