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进农村支付服务建设 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对于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日前,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235号,以下简称《深化意见》).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支付服务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加速资金周转,对于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升级,进而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2009年,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明确了全面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要求和保障机制。过去四年多时间里,人民银行会同地方政府、银行机构、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等有关各方,以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均衡城乡支付服务资源配置为突破口,建设了覆盖广大涉农金融机构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建立了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发展了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着力推动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以及手机支付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积极打造中国特色惠农支付服务体系,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协调发展和支付普惠。 截至2013年末,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达24.1亿户,发放的银行卡达15亿张,基本实现了人人有卡、家家有账户、补贴能到户。超过8万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接入比率超过70%,其中包含近4万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1400多家村镇银行。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网点接入其内部清算系统的比率超过90%。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已覆盖全国近8万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2010年-2013年,全国通过银行账户、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代理发放新农保、新农合以及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合计达760亿笔、共1.78万亿元。农民群众通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既可提取补贴款,也可持卡消费或转账。助农取款服务点超过85万个,覆盖行政村48万余个,消除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超过80%,基本实现了乡村全覆盖。2010年-2013年通过助农取款服务取款金额和笔数分别达到650亿元和1.9亿笔,以每次(笔)业务为农民节约交通餐饮花费10元和4小时时间计,该业务可为农民群众节约19亿元和7.6亿小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助农取款服务投入产出不平衡问题仍较突出,农民的现金结算意识依然较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深度有待拓展,真正贴合“三农”的支付服务或产品的创新难度大,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风险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人民银行在总结已有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对困难和挑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着力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并印发了《深化意见》。 《深化意见》共十个部分,除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外,主要从深化助农取款服务,优化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丰富支付服务主体,推广非现金支付,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宣传培训和组织落实等方面对下一步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将深化助农取款服务作为核心内容。允许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新增开办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三种业务,丰富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使用率。二是明确服务点业务收费要兼顾可持续发展和适度优惠农民的指导原则。特别是对于农村老人在服务点支取养老金等政府涉农补贴资金,要求每卡每月首笔取款业务免费。三是鼓励支持农村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推动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业务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四是重申关于宣传培训与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强化农村支付服务安全运行。五是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精神要求,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各方,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动实施《深化意见》,不断推进惠农支付服务建设,优化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丰富支付服务提供主体,持续推动支付结算账户普及、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支付系统网络延伸,推动金融普惠,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完) |
关键词:农村支付,非现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