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空白待解 银行理财产品再现"1元团购"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2014-10-23 08: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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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多盈金融网推出精品理财超市“盈理财”,1元即可合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合买产品也即将推出。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销售也不能进行任何委托和外包,如依此规定,多盈网面临经营是否合规的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多盈金融、“钱先生”“信托100”等这类合买理财产品的平台早已存在,虽然饱受是否合规的诸多质疑,但这一现象目前依然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处于灰色地带。不过,这也为行业创新提供了空间。

  方瑞典:推动普惠金融变革

  记者浏览多盈金融网发现,该网发售以低风险的较高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为主,认购起点普遍较低,以5万元为主,一些产品甚至1元就可以,并且一张卡就可以买遍全国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

  以平安银行的“平安财富-双周添利(滚动)现金管理类2014年300期”产品为例,根据该产品的说明书,认购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超出部分以1000的整数倍元递增。不过,用户在多盈网上只需1元即可认购,而根据规定,此类银行理财产品认购起点为5万元。

  除银行理财产品,记者发现,该平台提供的产品还有信托和资管产品等,用户可以根据期限、收益率、风险级别和资金投向等要素进行排列筛选。而“盈理财”也即将推出“信托合买通10009期”,1万元即可认购的信托产品。

  近些年,虽然信托产品的认购门槛不断下降,也出现了一些低门槛产品,比如“信托中的信托”(TOT)和“信托中的基金”(FOT)为代表的“小信托产品”,不过这些信托产品的门槛至少也得30万元或50万元,远高于1万元。

  “1元理财”和合买理财产品计划也引发了一些合规性的质疑。“把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由5万元降至1元,不符合投资者风险适配原则。”业内人士指出,理财产品非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而银行理财产品限定购买门槛为5万元,正是为了剔除不合格的投资者。

  对于合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存在风险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盈金融总裁方瑞典,其表示,相比银行代售的股票基金等高风险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总体属于低风险、适合大众的普惠型理财产品。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数据,银行理财产品兑付记录良好,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兑现率为96.91%,且未出现亏损产品,不宜一味夸大风险。如果银行理财产品这样的低风险产品都不适宜大众购买,股票基金就更不适合卖给普通百姓了。银行理财更多是有钱人的专属,多盈网本着普惠金融的创新理念,希望盈理财能够打破金融歧视,从某种程度上推动普惠金融的变革。”方瑞典表示。

  对于用户资金会不会被挪着平台所用,方瑞典称,盈理财是与央行监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银生宝合作的,钱托管在第三方账户,由第三方监管。“这是互联网理财领域中,为数不多的采取第三方托管模式的,用户资金安全保障力度更强,而且更符合监管层的意图,即平台不做资金池。”

  尚无明确规定处于监管空白

  根据银监会《办法》,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销售也不能进行任何委托和外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按照“平安财富-双周添利(滚动)现金管理类2014年300期”产品说明书上的标准,产品风险评级为“二级”低风险,按照《办法》规定,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面对经营违规的质疑,方瑞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监管部门针对这块尚无明确的规定,还处于灰色地带,这也正是创新的空间。监管部门应以一种包容的态度让市场去探索和发展,看市场的反应,然后再根据创新的市场表现制定新的规范。

  “法律法规或者说一些行业规范滞后于民众需求、市场发展及创新。一般都是先有民众需求,而后有创新服务去满足这些需求,最后才会有相应的监管创新及法律法规的完善。多盈的创新正是补位目前银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真正为普通百姓解决难以获得优质理财产品、理财门槛过高、无法跨行购买等问题。”方瑞典称。

  据了解,对于多盈金融和“信托100”这类合买理财产品平台,虽然存在诸多合规性质疑,但却面临无人监管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信托100”的理财平台就曾以100元作为起投标准,团购正规渠道100万元才能起投的信托产品。银监会、信托业内人士并不认同信托100网站的“团购”模式,指出该模式违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的认购有严格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不过,记者发现,“信托100”的相关业务仍在进行中。

  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互联网代卖银行理财产品,应当要求资质且到属地银监部门报告。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允许的解决方案是,银行理财产品可在第三方网点投放广告,而非代为销售。

  用益信托分析师廖鹤凯表示,信托公司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银监会的表态其实已经是禁止信托公司与“信托100”进行合作,但银监会不可能将每一个第三方理财机构以及互联网销售平台都纳入监管。

  目前,在无人监管的环境下,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席卷下,合买理财产品的模式或将被更多第三方理财公司效仿,而行业监管暂时没有看到明确的方向。

关键词:监管空白,银行理财产品,1元团购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