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四大措施促外贸稳定增长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汉青报道: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外贸形势,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出台四项措施支持我国外贸稳定增长。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进出口增速出现较明显放缓,显示当前外贸形势相当严峻。今年前4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3.1%,其中出口下降4.8%。而有外贸“晴雨表”之称第115届广交会刚在广州闭幕,也传递了同样的信息:到会采购商同比减少7.23%,成交减少12.6%。 最新出台的《意见》指出,外贸发展不仅对稳增长、保就业至关重要,而且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意见》提出了四方面针对性很强的措施: ——着力优化外贸结构。包括:进一步加强进口,扩大国内短缺资源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保持货物贸易稳定增长,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结合“营改增”改革范围的扩大,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服务出口等。 ——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包括:加快通关速度,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强贸易摩擦应对,积极支持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 ——强化政策保障,包括: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等。 ——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包括: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小微企业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扩大“市场采购”方式试点范围,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等。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意见》对每项措施都提出了具体的负责部门,涉及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众多部门。《意见》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形势需要和本地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 |
关键词:意见;外贸结构;外贸发展;外贸企业;晴雨表;人民币汇率;国务院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