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连续五年造假仅被罚50万
南纺股份(600250)近期已被查出连续五年财务造假,但受到的处罚仅仅是相关责任人遭警告和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上市公司的造假成本被指严重偏低。 处罚决定书显示,南纺股份是在2006-2010年期间连续虚增利润,累计达到3.44亿元,并借此避免了退市的危机。虽然南纺股份虚增利润的行为已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证监会给出的处罚看起来却并不严厉,仅仅是给予南纺股份警告和罚款50万元,并分别给予其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前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盛宁等12名责任人警告处分,以及处予3万-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南纺股份的上述处罚公布后,引起了市场的极大争议,不少投资者都在股吧中表达了自己的不满,纷纷吐槽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成本严重偏低。另外,也有股民提出质疑说,“那个连续出了五年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竟然全身而退?” 针对证监会对南纺股份的处罚,上海的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南纺股份的造假成本确实太低”。财经评论员陈剑炜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分析说,“处罚明显偏轻”。在他看来,证监会尤其应该对南纺股份的大股东、相关高管加重处罚。(马元月 叶龙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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