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3个月霸王条款仍存 开瓶费变“洗杯费”
新华社发 开瓶费变身“洗杯费” 3个杯子索要30元 新消法实施三月余,记者暗访广州多家酒家发现,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仍然存在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等霸王条款宣告终结。但三个月过去了,新消法的执行情况如何? 近日,羊城晚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暗访广州多家中高端酒家食肆,结果发现,绝大部分商家无视新消法,明确表示包间设有最低消费,低则五六百元,高则两三千元。而屡遭消费者诟病的“开瓶费”,则摇身一变成了“洗杯费”。 记者暗访 包间低消: 五六人要消费1500元? 记者先来到高德置地广场五楼的“山东老家”。记者向服务员表示,要一个没有最低消费的包间。服务员当即表示,这里的包间都有最低消费,580元起。记者问:“现在法律不是规定不允许设最低消费吗?”服务员没有作答,只表示:“如果不接受最低消费,请去别家。” 离开“山东老家”,记者来到隔壁楼的“南海渔村”。这家酒楼的规模、消费档次都比较高。记者同样以预订包间为由向服务员了解情况。当得知记者要一个容纳五六人的包间时,服务员表示:“坐五六个人的包间最低消费1500元,如果是十人间,最低消费2000元。” 自带酒水: 洗3个杯子收30元? 走访中,记者发现“包间最低消费”依然盛行。那么,已经明文被禁止的“开瓶费”又如何呢? 在以经营江浙菜为主的“宴江南”高德置地店中,记者得到这样的答复——如果顾客自带酒水,一个包间将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开瓶费”。服务员表示,这个收费只针对包间,大堂是不用的。 而在珠江新城冼村附近的顺德菜馆“毋米粥”,记者则遭遇了“开瓶费”变身“洗杯费”的尴尬。当天,记者要了一个包间,带了两瓶白酒,并事先告诉服务员这是“自带酒水”。服务员并没有提出要收开瓶费的事情,只是问需要几个杯子。记者回答说“3个”。很快,杯子拿来了,在整个用餐过程中,服务员都没有提及要加收除饭菜之外的其他费用。 结账时,记者发现有一个“杂项”收费30元。记者向前台询问,为何会有这项收费。收银员解释说,杂项就是“洗杯费”,即一开始服务员拿来的3个杯子的费用。 “洗一下杯子就收30元吗?”记者又向收银员询问“洗杯费”的收取依据,为何在小票上不注明是“洗杯费”而是“杂项”。对此,收银员支支吾吾回答:“自带两瓶酒3个杯子就收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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