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个体助小微 税收优惠促就业创业更重高“含金量”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持续提高起征点、大幅降低征收率、不断扩大优惠面……记者2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近些年,税收政策推动就业创业更重高“含金量”,通过直接的减税政策推动更多人大胆创业,更多小微企业轻装前行。 提高起征点,可以让低收入者不纳税,也可大大降低创业门槛。为鼓励更多人轻松起步,2003年和2011年,国家两次大幅度提高税收起征点,各省份陆续将按月纳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调至最高限额2万元,目前正在执行。这是1993年最高限额的10倍、2003年最高限额的4倍。 小微企业是经济的“毛细血管”,2013年底,全国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从2013年8月1日起,提高起征点政策扩至小微企业,2013年8至12月全国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就有378.35万户,占申报户数的74.03%,享受免征增值税12.26亿元。 除了提高起征点,降低征收率也是有效的减税政策,这一政策可以直接给小微企业带来实惠。以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分工业、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征收率统一降至3%,使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50%,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25%。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国家进一步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从7月1日起,采用6%和4%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率调整为3%,绝大部分特定纳税人税负将会进一步下降。 除了增值税上的减免,针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免力度也加大。今年,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由以往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享受范围从查账征税小微企业扩至所有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从26%提高到85%以上。 当然,好的税收政策还需要到位的执行,为方便企业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管理方式改为备案方式。销售额(营业额)低于税收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直接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免征待遇即可,不用再等审批。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促进创业就业始终是税收政策的着力点,今后仍大有可为。” |
关键词:小微,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含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