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经办人自杀 客户诉银行讨理财款
原告律师当庭展示已死亡的银行项目主管郑某工作牌复印件。 韩国人李先生付给同为韩国籍的银行项目主管郑某1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此后不仅没有收到回款,该项目主管也自杀身亡。 李先生后将郑某供职的民生银行北京望京支行(简称望京支行)诉至法院索赔。此案昨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望京支行称,李先生“理财”与银行无关,李先生应对自己对郑某的“轻信”负责。
银行员工自杀理财金打“水漂” 来自韩国的李先生说,2009年,他在望京支行营业部办理储蓄业务时,认识了同为韩国人的该银行项目主管郑某。2010年6月,郑某向他推荐了银行理财产品,同时还出示其民生银行理财业务项目主管的工作证和名片。 据李先生称,该项理财6个月,收益率超过12%,他购买了人民币100万元理财产品并委托郑某办理相关手续,但发现钱款全部转入郑某名下的民生银行账户,郑某解释此举可让理财操作更灵活方便,并承诺向李先生进行回款。 李先生说,此后他回到韩国工作,其间郑某三次发送邮件说明“理财”进展,并显示已向他的账户支付了112.3万元的理财回款。 2011年9月李先生取款时发现,账户仅有6万余额,三次邮件发送的账户信息均系伪造,郑某并未支付任何理财回款。他到望京支行询问时被告知,郑某已自杀身亡。 望京支行代理人昨日介绍,郑某毕业于北京大学,2008年毕业后被银行录用,2011年1月,郑某先后两次旷工一周后失去联系,同年2月望京支行单方面解除与郑某的合同,4月得到警方告知称郑某已自杀身亡,原因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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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