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理财账面亏超4成 兑付收益却6.2%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赵一蕙 吴绮玥 2014-07-17 08: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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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款叫“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成长系列5号3期”银行理财产品,100%投向酒钢宏兴定增,6月27日终止时,账面亏损41%,兑付收益却达6.2%

  这是一款神奇的银行理财产品,创造了账面亏损41%而兑付收益6.2%的奇迹。

  去年1月,这款叫“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成长系列5号3期”产品,耗资8亿元,以每股3.71元的价格,认购酒钢宏兴定增股。一年后解禁时,股价跌至2.47元,账面亏损33%。上月底清盘时,股价跌至2.18元,账面亏损41%。但就是这只亏损累累的银行理财产品,却向投资者支付了6.2%的收益。

  “盈利”从何而来?

  不是保本胜似保本

  昨日,本报刊发《定增赌局爆仓蒙面人24亿救场》,其中提及一款“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成长系列5号3期”产品的奇葩收益——这则100%投向酒钢宏兴定增项目的产品,居然在今年6月27日终止时,获得6.2%的年化收益率。

  据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上述理财计划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募集规模为8亿元,投向酒钢宏兴定向增发项目,投资比例为100%,其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业务模式为信托,且非结构性产品,预计最高收益率为6.2%,到期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限期19个月。

  根据中信银行网站公布的5号3期提前终止公告,其中明确“由于产品所投资标的定向增发股票禁售期满,股票变现完成,本产品于2014年6月27日提前终止。”落款时间为6月27日。而在7月1日的清算公告中,对于“投资运作”的描述,再次强调“运作过程中投资了酒钢宏兴定向增发项目,投资比例为100%”。

  矛盾随之显现。

  按照清算公告,产品收益是通过参与酒钢宏兴定增,并且限售期满,变现抛售而获得。但是,从酒钢宏兴的股价看,这一说法几乎是天方夜谭。因为,自上述资金以3.71元/股价格在去年1月25日认购增发时,公司股价同增发价已经“倒挂”,而且至今年1月27日增发股解禁当日,较增发价折价33%。而且,解禁后,股价更是一路向下,最低在5月初探至1.94元,尽管最近几日有所反弹,但截至6月27日,即产品提前终止日,依然深套41%。

  但是,此项“非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其清算公告显示,该理财计划的收益计算期为525天,年化收益率为6.2%,每万元净收益为891.78元,居然实现了预期中的最高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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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信银行,账面亏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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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