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保险遭遇水土不服 前期推广困难重重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 李静 2014-07-15 09: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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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和家庭空巢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牵动着每个家庭,也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开,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据保监会某负责人表示,之所以选择北上广及武汉来做试点,是因为这几座城市经济较发达,保险市场也相对成熟。

  湖南大学管理学教授刘易认为,完全靠政策性养老太不现实,再加上我国是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的国家,这种创新型养老保障制度无疑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保障,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的养老压力。

  美国的“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领取养老金直至去世,作为回报,去世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处置权。

  “‘以房养老’可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老年人往往把大部分资产固化在住房上面,如果把沉睡的房地产激活为可流动的现金,就实现家庭资产在使用周期内的优化配置,这是设计此项商业保险的初衷。”据某保险专家介绍。

  “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推广了近30年,最早起源于荷兰,在美国发展最成熟。“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是“以房养老”最典型的模式。

  1989年,美国政府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上世纪90年代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在美国正式推广。进入21世纪以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在美国开始有所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熟经验后,美国议会在2005年通过了赞成法案,由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具体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审批和管理。

  美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主要有几种形式: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但这种养老方式在美国仍不普遍。据调查,符合申请标准的老年人中仅有不足3%申请了“以房养老”,市场空间十分狭小。

  “以房养老”在国外运作已经成熟,这种外来的养老模式是否能服中国的“水土”目前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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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以房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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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