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费50% 在线票务网站多少“猫腻”缠身
记者调查:在线网站“打包”销售猫腻多 虽然订购价格有时低廉,但消费者却常遇到难以维权的现象。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说,酒店预订后无法及时入住,退款问题的投诉比较多;也曾出现一些网站推出团购服务后,无论是否入住,只要预订了就算消费完成的情况出现。 在线网站还存在“瞒天过海,搭售牟利”的行为。记者15日尝试着在某网站上订购一张火车票,必须加20元购买一张“礼品卡”才能完成交易,而当记者前进至支付页面再后退时,才发现那张礼品卡其实是“交通意外险”。 “这属于明显的违规搭售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刘春泉说,火车票订购网站无法从代理商处挣钱,只能变通地找保险公司“搭伙”,并从中牟利。 此外,还有“低价吸引,二次买单”的现象。不少消费者吐槽,在网络上订购了旅游、机票等产品后,已经付了钱却在几天后接到客服的电话,以房间没有了或飞机没座位了等为由,要求加钱。 刘春泉说,这也属于明显违反合同法的问题。如果已经付费,合同已经生效,这就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按原有合同履行。 透明机制: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专家指出,在线票务酒店和旅游订购网站屡被诟病,显示透明度需要增加的必要性。 上海市申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沈伟民认为,今后应着力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推出任何服务项目,应明确告诉消费者服务内容是如何组成的。就拿携程“旅行套餐”为例,套餐有哪几项,价格如何组成,应事先告知。 二是由于各种原因消费者不能执行预订的套餐,如何退订,退订的费用是多少,也应事先在网上告知。消费者选择权的前提是知情权,经营者不能“打闷包”,不能通过“霸王条款”推卸责任。 三是尽管套餐是打包的,价格组成可能有10个要素,单拿其中1个要素是否可以退订,值得研究。但套餐计划应有明确的价格组成,即便变更也应有细化的价目表,不能笼统,并应事先告知消费者。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有些代理商把航空公司的扣率、销售奖励,事先一股脑倒给了旅客,甚至倒贴旅客,希望通过做大销售规模,向航空公司争取更多奖励,同时设置高退改签门槛。该人士指出,每卖出10张机票,可能会有1张机票产生退改签需求。就算9张都不赚钱,代理商也可以用退改签费来填亏空。 姚建芳说,即使不能指定统一的退改签费标准,也需要这些网站明确收费理由,尽量透明,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针对搭售保险事宜,刘春泉认为,应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对这一行为进行严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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