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16条措施鼓励创业 每年安排至少1亿扶持资金
三、开展有效的创业促进活动 (十四)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组织、政策、培训、服务和考核体系,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围绕促进城镇化建设和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考虑创业政策落实成效、创业服务培训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市场主体增量及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等因素,建立考核奖补机制。对就业创业工作实绩突出的县(市),按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补充当地创业扶持资金,所需资金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就业创业工作实绩突出的社区,按每个社区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补助社区工作经费,所需资金从当地创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十五)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引领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引领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积极投入到创业活动中。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我省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服务更加完善、创业机制更加健全、创业环境更加优化。 (十六)开展特色创业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创业论坛,建立高层次创业理论实践交流平台。各级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和传媒机构举办有特色的创业大赛、项目展示等创业主题活动。大力培树创业典型,组织创业典型巡回报告。鼓励创业促进协会、创业者联谊会、创业社团联盟等组织开展创业辅导和创业者之间的互助交流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把鼓励创业摆在重要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和环境营造,以服务促管理,以扶持促发展,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为创业者提供发展空间。要发挥社会各方面支持和推动创业工作的积极作用,凝聚创业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教育,弘扬创业文化,使创业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营造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
关键词:创业,扶持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