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警示风险 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细则将出
原则 完善征信与保护隐私并重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最受关注的领域之一,P2P网贷平台近来不断涌现的“跑路”事件使得监管需求更加迫切。 “P2P的监管关键是信息监管,比如要求股东公开、交易程序公开、管理者公开等,把交易记录备份好,将来打官司和事后处罚有资料。”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认为,“P2P监管始终要以数据为基础,而不是以门槛。现有的监管理论完全是为银证保设计的,不适用于P2P,我认为要从信息、IT、大数据、搜索引擎、充分披露这些角度来考虑P2P的监管。” 为期两天的论坛交流中,不少人士表示,目前P2P网贷发展的核心障碍是征信系统不健全、不开放。 “我国P2P现在存在的核心障碍是社会征信系统不健全。现阶段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要开放还有很多条件,而目前一个跨部委的委员会已经组成,正在研究制定到2018年的中国全社会征信信用体系的规划。”谢平透露,具备了大数据的技术基础,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会越来越健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目前个人征信系统欠缺的是一些公共信息,包括法院判决,公安部的居民身份,还有社保等等,这一部分信息虽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过去几年一直在致力采集,但是解决的办法只能通过立法,强化政府信息披露,通过强化立法和细化立法,能够使得这部分信息为社会可得“我们也很重视这个问题,上海市政府也搭建了政府信息的平台,已经把公安、海关等各方面,银监、证监、保监很多信息汇聚到一起。”一位上海金融办人士表示。 不过,在健全信息的同时,一家大型P2P公司负责人也提出了担忧,随着大数据在征信过程中,在借贷审批对个人信用判断过程中应用越来越多,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一个明显问题就是在大数据情况之下,如何做好个人隐私保护,这中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去理清,这是需要面对的挑战。 体系 监管与自律相辅 “面对具有高成长性的互联网和金融,我们是在与风险赛跑,在跑步当中调整,这对于监管的技巧和规制等都是挑战。”阎庆民说。 对于监管,阎庆民特别指出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支持实体经济,使得互联网发展能够可持续的良好发展环境,同时还要完善行业自律体系、IT和信用体系、合作监管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四个体系。他强调,作为监管部门,监管必须要技术化,对互联网金融要“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使互联网金融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英国新成立了一个金融行为监管部门,在今年3月把P2P作为众筹模式,提出了多方面的监管内容,比如要求P2P平台必须100%地用清晰易懂的语言向用户进行信息披露等。我们也在观察这样的监管,有关部门也在进一步探索既有利于P2P发展,又能够使这个行业规范发展,并且守住风险底线的做法。”银监会一位业内人士介绍。 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不久前出席人民网财经年会时透露,从监管角度出发,包括P2P网贷、支付机构、网上筹资机构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今后金额、标的都要有相应的限制,同时必须建立自律组织进行自律。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目前一行三会正在积极制定、准备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银监会有意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进一步了解互联网金融机构情况,促进企业间的交流与发展。同时,这也将利于互联网企业与监管层间的沟通交流。 “最快可能在今年8月成立。”一位业内人士称,届时互联网企业的相关信息也将应监管层要求进行适当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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