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力推进创新型经济
本报讯 记者郑杨报道:近日,广东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针对科技体制改革路上的“拦路虎”,推出“一揽子”有力政策,明确到2020年广东基本形成创新型经济形态。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黄宁生告诉记者,广东区域创新能力一直位居全国前列,2013年全社会研发经费达到1400多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5%,超过国际公认的S创新曲线2%的临界点,具备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但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迫切需要在科技体制改革中攻坚克难。 从产业结构看,广东省多数产业都处于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如何提升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决定》以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措施,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如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到2020年,大型骨干企业建有企业研究开发院的比例将从目前不足30%上升为100%;同时,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创新活动,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如何让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最大程度形成合力?《决定》从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科技成果处置权等多方面进行了改革。如首次正式提出改革创新项目的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吸纳来自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专家参与评审,使政府支持的项目更契合社会需求。又如针对目前广东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无形资产处置权限较低、严重制约职务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现状,提出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探索试行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备案管理制度,提高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人员的比例。 黄宁生说,希望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从主导创新向服务创新转变。到2020年,广东将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8%,技术自给率达到7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件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等一系列目标。 |
关键词:科技体制改革,企业创新主体,广东高校,研发,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