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 互联网企业可生产新能源汽车
(记者张棉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有了较大发展,汽车企业和相关行业加大了研发投入,关键技术攻关取得一定突破,试点城市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2013年全国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辆,比过去4年的总和翻了近一番,2014年上半年全国生产新能源汽车超过2万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国际上,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都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确定为国家战略,并正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产品。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规划》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有些地方对发展新能源汽车心存疑虑、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企业盈利模式尚未形成、扶持政策有待完善、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地方保护、产品性能需要进一步提高等。为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措施力度,切实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指导意见》。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表示,现在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较弱,所以目前的财政补贴主要支持我国企业,不支持包括特斯拉等国外品牌。 此外,苏波说,从技术本身来说,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是电池,新能源汽车的设置和传统的发动机,在这方面包括江淮等厂商已经较为成熟,但现在关键是电池,因此,首先,国家要集中支持一些在电池行业研发实力比较强、长期做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而且有基础、近期能够取得突破的一些企业,对此,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和科技部专门拿出了一些专项资金,来支持了八个重点电池企业的发展,这个政策是持续的、而且支持的资金量较大,希望这八家企业能够率先取得突破,第二、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包括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开发,因为这个作为市场经济国家,我们是开放的,如果说,在这八家之外,还有一些黑马冒出来,很快的突破了新能源汽车或者电池的关键零部件,这我们十分欢迎,而且在我们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中,我们持开放式的态度,不管是八个以内、还是八个以外,只要有突破,我们都会积极采用来支持它的发展。 对于希望民营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进行开发情况,苏波说,互联网企业如果具备条件也会支持。现在工信部已经在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标准,因为我们在发展某一类产品时,从历史经验看,一方面要有鲶鱼效应,把它放开、让社会大量的资本能够投入、参与到新的重要的领域中来。另一方面,这样通过激烈的竞争,能够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尽快形成新的技术突破,但另一方面,我国历次发生的产能过剩问题,从公布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开始,很多都是很快在几年内就形成了大量的重复投资,因为我们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后,有31个省,不同程度的都把这些产业作为投资重点,很快形成了风电、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过剩,造成行业的浪费,所以对民营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也采取两条措施,一是门是开的,但要有一定条件,条件就是你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方面,不能是一片空白,是做了长期准备和研究、有良好的基础,而且有优良的技术团队,这样有一些技术标准进来,就会防止过去反复出现的要提倡发展某一个产品或产业,大家一窝蜂上的情况,公告中这88个城市都是主动提出申请的,为什么要把他们作为示范呢?因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要有几个积极性,一个中央要有积极性,这不仅是为了防治污染,也为了长期能源结构的转变,第二、要有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第三要有用户的积极性,为什么地方要有?因为中央要补一块儿、地方也要补一块儿,所以这88个城市自己要申报,也就说明是有积极性的、要主动承担这一块儿的补贴;那么,为什么要动态管理?就是要他们兑现他们的承诺,比较好的,中央会继续支持,如果你的目标老是不能实现,那么中央的补贴也不能单头给城市补,也就是说,这个城市可能从88个城市中去掉,那就是黑名单,我们又会研究一些新城市如果具备条件,我们就会把它吸纳进来,从而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目标。 |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意见,光伏产业,互联网企业,汽车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