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文严防“倒贷”风险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黄倩蔚 2014-07-25 10: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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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发文:

  防止“倒贷”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十项措施出台后,24日,中国银监会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的通知措施,印发了《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办理续贷,还提出要防止银行员工介入“倒贷”活动所引发的道德风险。

  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通知》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为核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银监会在《通知》中表示,鼓励银行业优化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同时,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银监会表示,目前,流动资金贷款是小微企业主要融资工具。但在银行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还存在期限设定不合理、业务品种较单一、服务模式不够灵活等问题,影响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时甚至导致小微企业需要通过外部高息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也不利于银行了解借款人财务和经营状况,加大了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银监会表示,要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

  其次,要丰富完善贷款品种,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指出,防止银行员工介入“倒贷”活动所引发的道德风险。倒贷指的是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

  缩短融资链条整治加价

  银监会《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要求开办续贷、年审制贷款和循环贷款等创新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客户准入和业务授权标准,合理设计和完善合同等配套文件,改进信息技术系统。

  针对续贷业务,《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贷款全流程管理,包括多渠道掌握小微企业信息,确保符合新发放贷款条件,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内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做好对客户的实地调查回访,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财务及资金流向状况,提高对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等。

  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有券商人士分析指出,去掉层层加码,可以节省2到3个百分点的信贷成本。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通知》中的措施出台,有利于提高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获得性,减轻小微企业财务负担,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客观准确判断小微企业贷款质量,防止银行员工介入“倒贷”活动所引发的道德风险,更有效满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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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银监会

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