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农场“双担保”缓解抵押贷款难
在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形态丰富多样,但抵押物不足是普遍难题。近年来,在黑龙江农垦区,当地金融机构为弥补抵押物不足的短板,积极探索农场“双担保”模式。 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分行是这一模式的首创者。据该行副行长王凤君介绍,每年年初,建三江垦区管理局都会以垦区下辖15个农场所在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单位,集中为农户购置农机具。“现在每台农机具实行的是‘333制’,即由国家补贴三分之一,农场出三分之一,农户个人出三分之一。对农场和农户而言,都存在季节性资金缺口。”建三江垦区管理局副局长孙道东说。 工行佳木斯分行建三江支行与建三江垦区管理局经过协商,最终决定采用农场“双担保”方式,对合作社集体放款,即在15个下辖农场中选择实力最强的大兴农场对所有的农机合作社进行总担保,再由各农场分别对本场的农机合作社进行担保。 截至目前,工行佳木斯分行共为建三江管理局购买高速水稻插秧机1501台,为15家农机合作社发放营运资金贷款45笔,合计7505万元。“目前所有农机合作社没有一笔不良贷款。”工行建三江支行行长胡晓明说。 低不良率一方面得益于“双担保”模式,一方面还与当地探索出的“银垦”合作模式密切相关。村民牟宪江在创业农场第七管理区有350亩水稻田。“12月到来年4月这段时间,要集中买农机具、种子、化肥,需要用钱。”他说,按照垦区要求,自己会把资金需求报给管理区,管理区再上报给农场,最后汇总到建三江垦区管理局。 “汇总之后,垦区管理局会与相关金融机构反复沟通,比如每家银行能给多少额度,上报的农户是否符合审批门槛等。”孙道东说。实际上,建三江垦区管理局在贷前调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贷款前,商业银行首先会把借款人条件提交管理局,垦区管理局按要求筛选上报农户。在垦区管理局与银行协商后,再确定授信农场范围和需要借款的农户名单,由银行信贷员到田间做现场调查。通过“双担保”、“银垦”合作,既有效保证了支农信贷资金的精准投放,也较好地控制了信贷风险,实现了银行与农场、农户三方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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