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保险业新“国十条” 多关注百姓吃住行
制图/王戬芬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意见》提出了9方面29条政策措施。 一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二是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三是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四是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拓展“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五是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六是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深化保险行业改革,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 七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八是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 九是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建立保险监管协调机制,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研究完善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加强对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的用地保障,完善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 这个被业内称之为保险新“国十条”的意见,已不再是狭义上的行业概念,高度关注民生成意见的最大亮点,并将会越来越与民生各个领域紧密相连,影响每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 【相关阅读】 国务院公布保险国十条支持险企境外上市 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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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业,国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