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餐具解禁 监管务必跟进
被禁14年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5月1日迎来“解禁日”。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其中,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 这引起不少疑问和争议。为什么要解禁,发泡餐具是否安全、环保,未来如何回收……为了寻求答案,中山大学几名学生还给国家发改委寄信。 当年,发泡餐具被禁,“白色污染”是主要原因之一。1998年长江大水期间,江面上漂浮的废餐盒白茫茫一片,甚至影响到葛洲坝发电机组的正常工作。发泡餐具在生产、使用、回收环节都存在严重问题。原国家经贸委从1999年起先后发文,要求淘汰发泡餐具。 如今解禁,发改委给出了五条理由:发泡餐具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相关标准;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可以节约石油资源;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变化。 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禁令并非不可解除。但公众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发泡餐具的生产过程若加入有害物质,或者使用不当,将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发泡餐具的回收利用系统若不能有效建立,“白色污染”有可能卷土重来。随着社会发展,一项政策出台,公众有了更多知情和参与的需求,也更关注出台之后的社会影响。政府部门不仅要在法律和理据上给出站得住脚的解释,而且要在实施中承担相应责任、完善配套措施。 发泡餐具受市场青睐,在于它的成本优势。然而,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一些厂家在生产中使用废塑料、工业碳酸钙、滑石粉、工业石蜡等“废料”,有的还加入荧光剂。这样生产出来的餐具,显然不可能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上,发泡餐具不耐热,不能盛放高温食品,但使用发泡餐具的餐饮小店、路边摊贩,恐怕很少会注意这点。所以,即便解禁,也不是谁都能生产发泡餐具,行业准入门槛、质量监管体系都必不可少。发泡餐具的使用常识,要让公众更多地知晓。毕竟,“一放就乱”的局面,谁也不想看到。 使用后如何回收,是发泡餐具解禁后不致重蹈“白色污染”覆辙的关键。国际上仍在使用发泡餐具的国家和地区,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建立能够有效运转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体系,实行“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向生产者收取污染治理费用,同时明确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不能出现“九龙治水”式的混乱。 发泡餐具在当年造成“白色污染”,以及被禁14年却一直禁而不止,都有政府部门监管疏漏的问题。这也是公众对解禁存有疑虑的原因之一。解除禁令,只是开始,配套制度尚有待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千万不能只算经济账,而是要更多地考虑公众健康和环境保护。否则,等出现问题再回过头解决,已然付出不必要的代价。(纪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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