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巨化董事长被提名衢州市长 所持1.5万股股票成热点

来源: 金陵晚报 作者: 2014-07-16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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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上午,浙江省衢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衢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浙江省委决定:杜世源同志任中共衢州市委副书记,提名为衢州市长候选人。若杜世源的身份正式从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变成衢州市市长,其所持的1.5万股巨化股票如何处置,无疑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这个新闻出来后我很重视,并为此向多方咨询该如何正确处理。最终,我建议董事长不要在上任市长后马上抛售巨化股份的股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按现行有关规定,他不能在离任后半年内出售股票。”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刘云华透露。

1998年,巨化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作为原巨化集团董事长,杜世源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2014年1月7日,巨化股份董事会公告称:1月6日,董事长杜世源,副董事长、总经理周黎旸,财务负责人周立昶,董事会秘书刘云华以个人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各购入本公司股票5000股,价格为4.93元—5.08元/股,此前,他们的持股数量均为零。其中,杜世源购入的价格为4.95元。

1月10日,巨化股份再发公告:杜世源、周黎旸、刘云华9日以4.84元—4.93元/股各增持本公司股票1万股,其中杜世源购入的价格为4.93元,增持后持股数量为1.5万股。

“今年董事长第二次购买股票时我也买了,其实总数不是很多,两次一共才15000股。公司高管买入公司股票的原因,主要是向市场表达对公司的信心,并未从赢利角度去考虑购买。”刘云华称。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第7条规定: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3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必须在任职后1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是否要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前提条件是新任岗位是否属于‘掌握内幕’范围。巨化股份是省属企业,其大股东是浙江省国资委,不是市属企业。上市公司在关系上不属于衢州市管辖,仅仅在衢州注册办公而已,一定程度上与衢州市属平级关系。因此,杜世源调任衢州市市长,也不存在对巨化的直接管辖。”刘云华表示。 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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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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