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平台试水“去担保”P2P多种增信模式或将并存
今年以来,伴随着P2P平台跑路和倒闭事件的不断发生,以及行业监管思路的逐渐明晰,网贷平台“去担保”的呼声愈发高涨。 近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指出,P2P平台今后就是不能搞资金池,更不能再去挂一个什么担保公司,变成一种新集体的社会组织。 据多位业内人士介绍,为了吸引投资人,多数网贷平台对投资人的资金承诺本息担保,导致P2P从原先的撮合交易演变成了“影子银行”,盈利模式也由原先的无风险服务性收入,变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同时,P2P平台本身就是高风险,如果在此基础上采取刚性兑付会提高企业的融资成本,伤害整个金融体系。鉴于此,P2P去担保或为大势所趋,多家平台纷纷试水。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陆金所、你我贷等多家P2P平台已经着手“去担保化”。在此呼声下,部分P2P平台也开始联手保险公司进行增信。 对此,多位P2P业内人士指出,引入保险公司优势在于给投资增加了一层强有力的保障,有效降低投资人的风险,但引入保险只是风险对冲手段之一,并不能完全取代担保公司的角色,未来必定是多种担保征信方式并存。 “去担保”呼声高涨 “为分散风险、取信投资者,多数P2P平台都引入了担保机制,与国内有金融牌照的担保公司合作。具体模式是:由担保公司向网贷平台推荐借款企业项目、提供担保及贷后管理,承担100%连带责任并担保,借款企业需向担保公司提供足值固定资产抵押作为反担保措施。如果项目出现问题,担保方会先偿付,再进行资金追讨。”花果金融CEO惠轶介绍说。 不过,其也说道,“P2P本身就是高风险,在此基础上做到刚性兑付是不合理的,这样一来,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对整个金融体系也产生很大伤害。同时,担保公司风险越来越高,收益与之也越来越不匹配,3%的担保手续费收益和保证金不足以承担100%的风险。一旦遭遇大面积资金链断裂,担保公司便会破产倒闭。因此,P2P平台需要更加合理的风险对冲结构,用担保体系无法对冲P2P自身风险,反而会加剧风险。” 实际上,监管层的不断喊话也在助推平台“去担保化”。 早在今年4月份,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曾提出“四条红线”,其中之一就是P2P监管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而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日前亦明确指出,为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P2P平台自身不得进行担保,不得承诺贷款本金收益以及不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近期在股东大会上宣布逐步取消陆金所的担保。他指出,“现在我们计划逐步撤销担保。陆金所要建立资产的风险标准,用五星、四星、三星这种方式标注,供投资者作判断和选择。对于交易者,也会建立相似的信用标准。” “去担保”还是“去平台担保”?/ 在安宜投CEO杨浩看来,去担保化,还是去平台担保化,这是问题的关键。 目前国内存在几种P2P担保制度模式:一是独立的专业第三方融资担保机构;二是平台对全部项目提供保障;三是小贷公司、典当行、个人甚至其他企业担保。 从这几种方式分析,独立的专业第三方融资担保机构需要收取不菲的担保费用,会增加项目成本,降低项目回报率,客观上分散了平台的盈利能力。 而由于目前平台没有准入门槛,缺乏监管手段,平台自保的方式很可能成为降低网络诈骗难度、提高庞氏骗局概率的手段。此外,由于平台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化解手段有限,盈利如果不足以弥补风险损失,就会造成平台系统性的风险,导致平台提现困难甚至倒闭,影响投资人权益。因此,从网贷出现之初,监管机构就一再提出禁止平台自保。第三种方式由于担保的个人和企业没有担保资质,其资金实力和资金的流动性无法起到担保作用,最终可能会消失。 北京微金客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畅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要误读了监管的表述,平台不得提供担保,指的是平台只能做撮合交易的中间媒介,即平台方所属的公司不能为借款项目做担保,但这不影响外部机构为借款项目提供担保,对借款项目加强外部增信。陆金所之所以取消担保,是因为业务发展较快,已经超过了中国平安的担保限额。 黄畅进一步分析,中国P2P产业问题较多,如担保模式,可能遭遇担保公司破产倒闭等情况,抵押模式,可能会遭遇抵押物二次抵押的问题等。但P2P产业不应完全去担保化,在我国征信信息不健全的情况下,这样做很不现实。 |
关键词:去担保,P2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