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凤凰收费 理由站得住脚吗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3 19:1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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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凭什么说收费就收费?

  根据凤凰县委副书记赵海峰的说法,与凤凰相似的丽江,通过旅馆向每位游客征收80元的古城维护费,凤凰原本也想效仿丽江,但丽江之后,国家发改委出台相关政策禁止此类收费。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开卖门票。然而收取维护费尚且需要发改委审批,偌大的凤凰古城开卖门票难道就可以说收就收,无需听证吗?凤凰县副县长蔡龙回应称,凤凰古城门票由于是新定价格,而非涨价,故不需要听证。

  这种说法并不站得住脚。根据2004年公布的《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12项目录的第7个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凤凰古城正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此外,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同样涉及门票价格,涨价需要听证,开征为何就不需要听证呢?不经听证,148元的门票定价又是如何得出的?收取的费用多少进了政府和私人企业的口袋,又有多少用于景区维护?此前凤凰古城公司董事长叶文智称,政府可从148元门票中获得60元左右的税费收入,但当地政府随即否认称只有33元归政府。放到媒体台面上来的利益分割说法都如此混乱,人们难免要怀疑这148元门票最终到底有几个钱会真正用到提高凤凰旅游服务上。如此一笔糊涂账,如何能收得让人心服口服呢?

  更何况,从法律的严格意义上讲,把一个城镇打包成一个景点收门票本也缺乏法律依据。通俗地说,以前对凤凰古城内的封闭景区如沈从文故居等收门票没问题,但把整个古城打包成整体收费就有问题。毕竟古城内绝大多数房屋属于私人财产,政府更应该获得当地全体居民的授权。

  二问:收费能提高服务品质吗?

  除了收费缺乏足够的法理依据,收费后游客的旅游体验是否会有所提高也是个未知数。尽管凤凰县政府一再“哭穷”,但县政府真的穷到连景区内厕所的日常清洁维护费用都拿不出了吗?收费前,游客在景区内上厕所每次2元,收费后,依然收费2元。试问,连个免费公厕都无法提供,游客的旅游体验哪里得到提高了?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为何提高服务品质只能依靠向游客收费呢?

  凤凰古城大红大紫、游人如织不是一两天了,当地餐饮、交通、住宿、购物等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给当地政府带来的各项税费收入也不是一两天了。照理说,与周边缺乏旅游经济的县市相比,凤凰县的财政显然应该宽裕得多。然而凤凰古城却依然出现了黑车载客、环境脏乱、房屋乱建、零团费欺诈等等乱象。这些问题并不像水体治理、夜景打造、古宅修复等没有大量经费就无法实施,更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治理乱象的决心。

  三问:景区资源谁说了算?

  更深层次的疑惑在于,凤凰古城的发展到底该听谁的?理论上说,凤凰古城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实际上使用权、经营权、监督权都归于地方政府。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景点就吃景点,导致许多地方政府在开发当地旅游资源时,目光短浅,片面追求短期经济价值,最典型的做法就是一味依赖门票收入,并通过门票不断涨价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不愿花更多的心思和时间去延伸相关旅游产业链,也不对环境和硬件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提升。这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做法已成为中国旅游市场的一大毒瘤。相比景区提价,此次凤凰古城一下子从免费到收费,对游客和当地旅游业者的冲击自然要大得多,从而导致当地旅游业者的强烈反弹和舆论的高度关注。针对舆论质疑,叶文智颇为委屈地称公司“错就错在开始没收费”。资料显示,叶文智在2001年花8.33亿元买断了凤凰古城50年的经营权,凤凰县政府与叶文智合股成立景区服务公司,政府持股49%,旅游公司持股51%。那凤凰古城究竟是姓公还是姓私呢?维护和提高古城旅游品质,究竟应该地方财政掏钱还是私人老板掏钱呢?门票收入又该进谁的口袋呢?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去厘清。

关键词: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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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邓光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