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羊肉”从产销到监管都要零容忍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07 15:5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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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羊肉”事件继续发酵,公安部通报,流入上海农贸市场的“假羊肉”原料涉及狐狸、水貂、老鼠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市食安办闻风而动,在突击检查中发现,一批可疑羊肉制品已经流入了傣妹、小肥羊、谭火锅、品尚豆捞、澳门豆捞等知名火锅店。对品牌餐饮还心存侥幸的市民顿时哗然,如果连所谓的上市企业、高端饭店都不能信任,食品行业还有诚信可言吗?

  在陆续清晰的这起案件中,还有很多细节让人心惊肉跳,且不说制作假羊肉的原料令人作呕,无良作坊为了让假羊肉逼真,违规使用明胶、胭脂红、硝盐、保水剂等添加剂,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让公众焦虑的是,质检部门表示目前对于这种“混合肉”还无法做到精确的定量分析,靠消费者目测更是难以判断真伪。在这个为期长达4年的“假羊肉”生意中,无数疑问需要答案:诸如狐狸、水貂、老鼠肉来自何方?是否有害?公安部通报的“假羊肉”和上海查获的“混合肉”原料都采购于山东,两者是否属同一性质?

  特别是如何预防此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公众高度关注治理举措。不少专家建议,针对层出不穷的制假手段,光靠末端监管防不胜防,应该从法制入手,对食品生产源头施以严厉追责,以震撼和威慑商贩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实作为整个餐饮生产销售产业链,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可推卸的守土之责。就以“假羊肉”的流通场所为例,许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长期存在制售“混合肉卷”现象,用鸭肉制作“假羊肉”早就是行业公开秘密。蹊跷的是我国居然没有明令禁止“挂羊头卖鸭肉”这种行为,只要原料和成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并在标签标识中明确告知消费者其原料和配料即可。可是作为“混合肉”的最大客户,火锅店却显然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食用的羊肉其实是“杂拌”。所以,像这样的农贸市场和火锅店,事实上形成了坑害消费者的串谋,即使混合羊肉无害健康,但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原则,理应依法处以重罚乃至追究相关刑事、民事责任。对于“混合肉卷”这种危害很大的灰色产业,应明确立法予以禁止。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的有形之手应当形成合力,而不是各自为战。上海市食安办就表示,此前公安部或其他监管部门并未向其通报上海市场有相关假羊肉的情况。换句话说,作为地方食品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在这起案件曝光之初,市食安办掌握的信息和一般市民处于同一水平,事后的突击检查,也是在接到市民举报后才有所行动。在泥沙俱下的食品、餐饮市场形态下,我们的安全监管网络如果不扎紧网眼,那么漏网之鱼终究难免。

  食品安全是攸关公共健康的大事,唯有坚持一个也不放过的底线,对产销贩卖的每一个环节依法追究、严格执法,包括对监管部门自身的执法机制、能力和表现进行毫不留情地监督问责,向公众示以严明法治和高效行政,才能重建人们对食品行业的信心。

关键词:假羊肉,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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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解放网
责任编辑:贾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