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或将出台指导意见
药品招标政策走向或将再次出现反复。广东最新修订并征求意见的“药品交易规则”再度出现基药招标不分质量层次、技术标权重大幅下降等内容,引起业界关于“药品招标唯低价是取重现”的争议。对此,记者从卫计委药政司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药政司正在对招标环节相关方面进行研究,未来或将对药品招标采购出台进一步指导意见。 据了解,原本在部分地区实施的药品基药双信封制度由于过度强调降低价格,一度造成许多药品唯低价是取的现象,极大影响了相关企业生产积极性和盈利能力,甚至产生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和造成断供问题。此后,安徽、山东等省份对双信封制度进行了完善,如安徽最新方案即对招标药品区分了三个档次,质优档次药品的招标降价压力相对得到减轻;山东省在商务标的方案中也将价格权重下降至了35%,显示药品招标模式正在逐步完善。 而广东近日征求意见的药品交易规则修订稿则再次放大了价格因素,如规定选择参加基药交易品种将视为普通GMP层次品种,不再区分质量层次,以及双信封的商务标评审中价格标权重提升至90%等,引发了市场对于引发新一轮恶性低价竞争和药品降价的担忧。 对此,记者从卫计委药政司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对上述内容进行研究,但目前在部分问题上还未达成共识,未来可能出台进一步指导意见完善药品招标采购环节改革。 不过,有卫生部门专家对记者强调,在现阶段,基本药物招标确实不应过分强调区分质量层次。 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室主任傅鸿鹏表示,现阶段过度强调基本药物质量差别是对基药理念的冲击,“确实不可否认部分药品在临床应用上存在差异,但目前基本药物的质量差异程度不应造成价格上的大幅差异,因此,即使招标环节中要在价格上体现基药质量层次,也应通过间接手段实现,且应把差异控制在一定水平。” 对于双信封中商务标的质量标权重下降,傅鸿鹏也表示,如果在前端经济技术标的把关上做到了严格监督,也能够有效防止价格降低带来的药品安全隐患问题,在此基础上适当调低商务标中的质量权重,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对于未来药品招标制度改革方向,傅鸿鹏则认为,目前药品招标采购方式过于粗放,一次招标工作需要涵盖品种和剂型太多,未来应当进一步精细化,降低每个批次招标的品种数量,也利于真正合理体现药品质量层次区别。此外,实现精细化后,药品招标周期也可以相应延长至三年左右。 |
关键词:药品|招标|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