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石家庄消费物价涨0.9% 食品类涨幅居第二
来自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一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涨幅较去年十二月份减少0.1个百分点。但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4%,涨幅较去年十二月份扩大0.9个百分点。 石家庄调查队发布的数据显示,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看,呈“六升二降”态势,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涨幅最高,同比上涨2.0%;其后是食品类,涨幅为1.8%。第三是居住类,价格上涨1.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烟酒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涨幅较小;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降幅分别为1.5%和0.8%。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因素有两种,一是翘尾因素。”石家庄调查队有关专家介绍,一月份翘尾因素为负增长,对价格总水平有下拉作用;二是新涨价因素。新涨价因素约1.3个百分点,与往年的春节月份相比,也属于较低水平。受此影响,一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收窄。一月份虽然受“春节”影响,鲜菜价格环比明显上涨,但由于今年一月份气温偏高,鲜菜价格普遍低于上年同月。数据显示,一月份鲜菜类价格同比下降9.5%,影响食品类价格下降1.56个百分点,拉动价格总水平下行0.49个百分点。 |
关键词:消费,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