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违约风险暴露未必是坏事
中诚信托的兑付危机最终以刚性兑付结束,这也暴露了信托业潜伏的巨大风险。信托兑付风险事件的持续曝光,让打破刚性兑付的呼声不绝于耳。知易行难,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似乎谁也不愿意打响第一枪,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却是势在必行。 去年国内发行的各种信托产品余额已经超过了10万亿元,仅在今年到期的就有1万多亿元。如此庞大的规模,若有任何闪失,局面都不好收拾。 信托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也不同于以国家信用作为抵押的国债,所以并不存在保本保息的问题。因此,如果出现违约,不能按期兑付本息,甚至到头来信托持有人血本无归,都应该在预期范围之内的,这本身就是信托持有人在获得高收益预期时所需要支付的成本。 从这个角度而言,信托违约是一种正常现象,即便在成熟的海外市场,信托公司的兑付危机也常有发生,这与股市亦无直接关系。 然后,国内的信托公司却对产品有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信托公司尽管名义上对信托产品并不承担保底保息的责任,但客观上在操作中,不管信托发行人是否支付本息,信托公司都会按期向信托持有人足额予以兑付。 显然,刚性兑付并不符合信托产品的本质,也让信托公司承担了不应该由它来承担的责任。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导致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债务风险累积。 信托产品的收益应该与风险对应起来,只有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持有者,才能够享受到高收益。这实际上也是信托的本来面目。 因此,近期持续暴露的信托公司违约事件未必是坏事,违约事件揭示了信托风险,还原了信托作为风险投资的本质,也毫不客气地指向了“刚性兑付”的不可持续性。 |
关键词:信托,储蓄,风险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