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委发18条“军规” 未雨绸缪防“钱荒”
2013年6月份发生的“钱荒”至今仍让金融机构心有余悸,它也成为流动性紧张的代名词。“钱荒”发生的原因有多个,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野蛮”生长显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为此,监管部门在解决“钱荒”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调错配、降杠杆。现在,一行三会和外汇局发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18条“军规”,即是未雨绸缪防“钱荒”之举。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在便利流动性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 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18条“军规”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其中,“开正门”指的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符合国务院“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概括地讲,18条“军规”可以做到四个有利于: 首先,有利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其次,有利于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第三,有利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和经济体系的韧性;第四,有利于落实信贷政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8条“军规”既是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发展的“红线”,也是助推该项业务快速稳健发展的助推器。总之,金融机构同业业务18条“军规”可以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
关键词:金融机构,钱荒,央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