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隐患存鲜明共性 保险业扩张难绕四道风险坎
隐患三: 不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保监会5月份下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明确规范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随后,一批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信披,保险资金的关联交易得以被更多人所了解。 今年5月份,保险行业连续爆出多起老鼠仓事件。5月9日,证监会公告称平安资管涉案老鼠仓,证监会正立案稽查。公告称,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张某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涉及交易金额达4.87亿元,获利1500余万元。5月13日,国寿养老2.97亿元老鼠仓案曝光,涉案人员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前权益类投资负责人曾宏。 关联交易也是今年的监管重点。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就指出,部分公司在资金运用上做起文章,利用与股东的关联交易来套取保险资金,用来补充资本金或其他用途,在最近的保监会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利用银行存款抵押的形式,把保险资金转变成为股东资金,用来虚假增资。 隐患四: 股权纠纷问题复杂 为防止股权过于集中对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中小保险公司的股权都比较分散,这也容易导致股东之间,股东与管理层之间意见不合,甚至引发股东矛盾,股权纠纷,从而引发一系列其他问题。 最近的正德人寿和信泰人寿,以及今年初的长安责任保险便是案例。正德人寿股东间矛盾导致增资无法顺利进行;信泰人寿因股东矛盾导致30亿元资金躺在账户外,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后面还爆出公司股权代持、私下转让、质押等情形。长安责任保险增资扩股引发的代持纠纷案,则是大股东控制下的关联交易,涉及资产腾挪。 “有少数控股股东一开始就把设立公司定位为融资平台,并直接控制,表现为高杠杆运用资金,以实现股东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陈文辉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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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