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代妻上班突发脑溢血身亡 公司究竟该不该赔偿?
做门卫的妻子看病请假,丈夫帮忙值班。然而,就在代班期间,丈夫与人发生争执突发脑溢血不幸身亡。对此,物业公司表示,其丈夫非公司雇佣人员,故不该为他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于是,死者妻子便一纸诉状将雇佣单位告上法庭。近日,苏州昆山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承办法官认为,物业单位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所以对当事人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 通讯员 许廷廷 本报记者记者 薛马义 见习记者 於苏云 违章货车进小区引发争执 门卫突发脑溢血身亡 今年56岁的吴女士受雇在昆山一个小区物业做门卫,与另外一名门卫轮流值白班和夜班。吴女士的老公刘某因为无业在家,所以有时会在小区门卫处陪伴吴女士一起上班,尤其是吴女士在上夜班的时候,刘某担心妻子一个人不安全,基本都会陪同。 2013年3月一天晚上,吴女士因为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刘某本想送她一起去医院看病。但是后来两人想到,晚上还要在小区门口值班,所以吴女士最后决定自己一个人去医院看病,由丈夫刘某代替她去值班。 然而,就在刘某值班的时候,小区门口来了一辆货车。这辆货车驶近后就不停按喇叭,示意刘某开门。按照该小区物业规定,凡是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都必须登记,还得请来访者说清楚意图,以及拜访户主的门牌号才能进。可货车驾驶司机徐某当日来小区送货时,已经有些晚,徐某心里本就有些着急。等到了小区门口,门卫还要求登记,说门牌号,心里就更加烦躁,于是,双方便吵起来了。 货车司机徐某坚决不下车登记,代替妻子值班的刘某也是一步不让,坚决不开门。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形势愈演愈烈,大门口也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然而,谁也没想到,就在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怒气冲冲的刘某突然蔫儿了,竟然瞬间倒在地上了。 围观的群众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将刘某送医院救治。然而,虽然经过医院医生的全力抢救,但还是没能挽救刘某的生命,医生诊断其死因为突发脑溢血。 他不是公司雇佣人员 不该为其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后,货车司机徐某认为,自己情绪确实过于激动,刘某的死确实与自己有些关系,所以他愿意补偿给吴女士家人一部分损失。经与吴女士家人达成协议,由货车司机徐某补偿其50000元一次性了结双方纠纷。 随后,吴女士又多次与该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协商事故赔偿事宜。但物业公司认为,刘某本身患有多种疾病,身体状况本就不好,且刘某并非物业公司雇佣的工作人员,故物业公司不应该为刘某的死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吴女士不认可。她认为,丈夫刘某虽然没有与该物业公司签订正式合同,但是他在该小区门卫值班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小区很多人都认识刘某,所以,刘某应该是物业公司的员工。此外,刘某之所以与货车司机徐某发生争执,也是遵循物业公司的管理条例,维护物业公司的权利。所以,该物业公司应该为刘某的死承担部分责任。 为此,吴女士一纸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列出丧葬费1.6万元、死亡赔偿金4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6万元,共计50.6万元。 (下转C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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