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预约已满” 不少商家假日拒团购消费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03 10:1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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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网上团购的餐券明明写着“有效期内周末、法定节假日通用”,但市民在元旦假期预约消费时却遭商家婉拒。近日,温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投诉热线12315接到多起类似投诉。

  上月30日,市民杨先生在网上团购了市区一家餐饮店的套餐,根据网站的“购买须知”指示,向商家预约第二天的消费,却被告知当月31日的预约已满。在杨先生的再三追问下,一名自称餐馆经理的人员称,店内餐桌数量有限,团购消费限制在10桌内,次日的预约已经满了。杨先生认为,团购网站上写明“有效期内周末、法定节假日通用”,且没有任何关于团购消费限制在10桌以内的情况说明。餐饮店拒绝团购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同一天,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拨打该餐馆就餐预约电话,对方表示,次日中午还有位置,接受预约。记者咨询能否使用团购餐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元旦期间团购不能用”,并表示在网站上已有相关说明。记者打开团购网站,网站的“本单详情”下写了一行红字:“平安夜/圣诞节/元旦期间是消费高峰期,建议您在购买或消费前致电商家咨询预约情况。本单有效期及可使用时间,请以“购买须知”为准”。而“购买须知”内写明:“有效期内周末、法定节假日通用”。

  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有关人员表示,若商家在消费者购买时未说明“节假日不能使用”,拒绝团购消费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若商家的多条规定前后矛盾,则工商部门将以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为准。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且无法与商家协商,则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工商部门将予以制止。

  记者刘君眉

关键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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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明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