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局:谨慎驾驶可避免"抢黄灯"追尾
"史上最严交规"引热议 被网民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交规实施以来,对于抢黄灯的处罚在不少车主中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新规违反了牛顿第一定律,因为见黄灯亮起即停在停止线很难掌控;也有人认为抢黄灯极其危险,支持严惩抢黄灯的举措。就此,专家表示,如何从技术上对“抢黄灯”进行认定,避免因为“抢黄灯”造成通行减慢、 本报北京1月2日讯记者许跃芝今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从新交规实施首日的情况来看,初步显现出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因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如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有所减少,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长沙等许多城市出现了机动车通过路口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的讲安全、讲文明的新气象。 据介绍,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新交规要求,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悬挂或遮挡号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据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新交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 针对一些网友提出的黄灯亮时紧急制动造成的车辆惯性前行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抢黄灯”。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对一些网友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许跃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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