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私募基金
证监会的一纸征求意见稿,将把私募基金纳入规范的门槛,并明确其法律地位。 证监会负责人日前称,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后拟与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自6月1日起同步实施。这意味着今后无论是私募还是公募基金,将平等竞争国内的资产管理服务需求。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一般可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PE)和创业投资基金(VC)三种。 根据《暂行办法》,想投资私募基金的自然人需符合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三项条件中的任一条件;公司、企业等机构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条件。 《暂行办法》还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据初步估计,符合登记条件的机构大概会有几千家,“阳光私募”管理机构大概有1000多家,PE、VC等机构等都要去登记,数量会比较多。但对于规模较小的草根私募来说,对其监管可能留有空白。 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有了信息共享机制,对单只规模超过1亿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超过50人的私募基金,证监会都会了如指掌。如果符合监管条件而不登记的私募基金,一旦被举报就可能受到警告和处罚。 私募基金比起公募基金来说,其运作形式灵活,投资范围广泛,近来也形成一股“公转私”潮流。此前政府不对其进行严格规制,信息披露要求不严格,但投资回报相对较高。一旦私募基金被纳入监管,将接受是否公平交易、内幕交易,是否有利益输送、欺诈客户、“老鼠仓”等行为的监督,将提高私募信息的透明度,净化私募行业的竞争环境。 在不久的未来,一向谨慎的投资者在基金市场化的进程中,将占据更多的主导权和决定权。业绩超群的基金经理受到青睐,证券私募界将进入产品为王的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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