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提醒:谨慎购理财产品办信用卡
不少市民缺乏基本知识和原则导致投诉产生 理财提醒 临近3·15,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在使用信用卡时没有注意一些事项,购买理财产品时缺乏一些基本知识和原则,导致了一些问题的产生。为此,记者整理了一些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 信用卡消费:勿盲目开卡须按时还款 提示一:切忌盲目开卡 专家提醒,即便是有许多的优惠和礼物,消费者也不应该为了小便宜而盲目开卡,“卡片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最多不要超过三张。”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林先生告诉记者。 其实各家银行信用卡优惠都是有针对性的,喜欢购物的可选择有购物积分多的卡;喜欢看电影,一些银行信用卡中心长期都在和某些影院合作,可以配备一张;如果是“空中飞人”,可以选择与航空公司联名的信用卡积累里程。 提示二:要记清还款时间 很多消费者都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记不清自己的信用卡还款日期。”事实上,每家银行的信用卡还款日都不一样,且都并非是按照自然月来计算,因此消费者手头上的卡一多,难免会记不清还款日期。最好能自动关联一张有钱的储蓄卡用以还款,这样可以避免忘记还款而带来的利息支出。 提示三:积分消费有期限 现阶段,不仅信用卡有积分,包括百货公司会员卡、移动电话卡等都存在会员积分这一说。但是,这些积分都是有消费期限的。“大多银行都有信用卡积分商场,可以兑换礼品或者是机票或是返还现金。大多数银行是不会通知积分到期的。”林先生介绍说。 提示四:谨防还款逾期 很多人都以为,欠了信用卡的钱之后还上了就没问题了,殊不知,如果还款逾期严重或者是时间较长,会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内,成为“污点”。 “一般来说如果刚出现逾期或者是逾期时间不长,都不至于马上被纳入系统的,因此这个时间点还是可以控制的,甚至有的刚出现逾期的还能和银行沟通马上还款免罚息。”林先生表示。(记者李婧暄) 银行理财产品消费:做好评估看清收益 提示一:认真做好风险评估 银监会规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需要先做风险评估,不过很多投资者并不重视这个评估。事实上,做好风险评估是购买理财产品的第一步。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目前银行将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分为5个级别,其中1级最低,5级最高。一般不建议投资者购买高于自身抗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目前银行所售理财产品的等级大多在1~3级。 提示二:预期不等于实际收益 银行理财产品所说的收益为“预期年化收益率”,这不等于实际收益,而很多市民不清楚。实际收益取决于理财产品期限、金额和预期年化收益率。 具体而言,市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理财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如购买一款9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起点为5万的理财产品,其实际收益约为555元,实际收益率仅为1.1%。 提示三:销售期兑付期不计息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在预售期和对付期都是不计任何利息。这也就意味理财产品的收益并不如宣传的那么美,市民在选择不同银行的不同理财产品时不要只看其预期收益,更要看实际收益。比如同样是上述理财产品,预售期和兑付期的天数越长,其实际收益就越少,因为钱被闲置了是不产生任何收益的。一般而言,预售期在7天左右,兑付期在1~3天左右。 提示四:谨慎选择不熟悉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通常投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债券、资金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等。但每个人熟悉的投资领域并不相同,理财师建议对不熟悉的产品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买熟不买生,专心做一种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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