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房产遭拒” 北京市建委回应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3 15:3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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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欲查自己名下房产遭拒”的报道受到关注。市住建委今天回复称,这是由于该女士曾在2007年购房时因开发商将其名字错误录入所致。目前已提示其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屋登记部门查询、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同时,市住建委将责成开发企业加强管理。

  近日媒体报道,家住通州的谢女士在买第二套房时,被告知此前购房身份信息录入时发生错误,且其名下可能已不只一套房。她欲在城研中心查询名下有几套房,遭到拒绝。

  根据谢女士提供的身份证号,市住建委城研中心在数据系统中查到两个身份信息,第一个显示谢女士的身份证号,但名字错了一个字,对应一个认购信息;第二个身份信息显示谢女士的名字,但身份证号后多了一个点,对应一套商品房的买卖交易,时间与其购买第一套住房吻合。

  据了解,根据国家住建部的相关规定,不能以人姓名或身份证来查询房产,只允许公检法查询。

关键词:房屋产权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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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