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市场化定价:调价频率加快 阵痛或难免
3月27日,江苏南京市一家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左)在为一辆汽车加油。当日,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元和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新华社记者沈鹏摄 调价周期缩短取消4%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 试行四年多,博弈两年后,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2.0版终于“落地”。国家发改委26日傍晚公布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并调整挂靠油种。这意味着2009年5月出台的“22个工作日+4%变化率”的原机制退出历史舞台。 业内人士认为,“缩短调价时间,取消4%限制条件”符合预期,但并未公布挂靠油种和定价具体公式表明发改委对国家石油安全和市场炒作仍存一定忧虑,这也为今后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留出空间。虽然新机制有明显优势,但在错综复杂的大环境下,新定价机制要想获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执行。 新机制更加透明 我国原来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2008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确立的。4年多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次下降、15次上升,共25次调整。各方普遍认为,原机制确定的原则、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但原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完善后的定价机制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尽可能避免经营者无风险套利行为,遏制市场投机。由于此次价格机制的完善总体上属于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的适当调整,国内油价水平的影响仍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 当然,发改委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据该负责人介绍,当汽、柴油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其次,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间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此外,“新机制运行后,将继续对农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困难群众生活等民生领域实行相应的补贴”。 调价频率加快市场化阵痛或难免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 在付少华看来,价格形成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产业上下游产品价格关系,平衡上下游利益,但无法解决整个产业,甚至相关产业的所有问题,更无法承担缓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关系的重任。旧机制饱受质疑,在一定程度上有代为受过嫌疑。 从统计结果来看,近几年原油价格整体处于涨势的背景下,调价周期越长,调价次数越少,对消费者更为有利。从《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前的2009年3月最后一次油价调整到2013年2月25日试行办法终止,北京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从每吨6930元和6260元上涨到10030元和9280元,涨幅分别为44.73%和48.2%。同期,布伦特原油价格从每桶53.58美元,到2013年3月22日时涨幅为99.96%。WTI原油从每桶53.2美元,到2013年3月22日时涨幅为76.3%。统计结果显示,国际油价涨幅远高于国内原油价格涨幅。 目前,不仅世界原油贸易定价方式五花八门,而且各国汽柴油价格形成机制也千奇百怪。从全球视野来看,石油行业是一个市场大、圈子小、行业集中度高,垄断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很难轻易判断哪个定价机制更先进,更公平。我国以往的机制,往往在执行过程中因外在条件的变化而被迫终止,既有机制本身的缺陷,也有外在因素的影响。 因此,付少华担心,尽管新机制改掉了旧机制的许多弊端,但无法摆脱被赋予更多社会责任的额外条件。对企业来说,调价频率的加快,可能会对既有的原油进口、生产加工,特别是成品油贸易环节等生产经营模式带来冲击,可能会带来各环节利益的再分配。对消费者来说,心态的调整更为重要。价格调整时间缩短,既能带来价格及时跟跌,也能使得价格随时跟涨。无论对谁,成品油市场化阵痛都难以避免。因此,在消费者和企业都对新机制寄予重望的情况下,新机制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 “如果没有坚决执行的决心,不能严格按照办法及时足额调整价格,没有强有力的配套税费政策,再好的机制也是白纸一张。”付少华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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