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改革如何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
处理好改革与多数人利益,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起点和重要经验。35年前,正是由于改革打破了平均主义的藩篱,才使得改革能够赢得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形成社会合力。35年后,改革开放走到今天,贫富差距扩大、利益失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今天,能不能解决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逐步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决定着全面改革的成败。 改革面临利益失衡的突出矛盾 利益失衡的深层次因素,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改革不到位、市场化改革不到位、政府改革不到位。 怎么看“固有利益格局”?可以概括为四点: (1)固化的利益格局基本形成。形象一点说,今天谁是穷人、谁是富人,应当说界限分明。例如,这些年开始出现所谓的“富二代”、“贫二代”等现象。总的趋势是,贫富差距代际传承的特征比较突出,穷人通过社会流动变为富人,要比过去困难得多。 (2)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按照今年年初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显示,从2003年到2012年,我国基尼系数始终保持在0.4以上,2012年为0.474。尽管某些方面有所缓和,比如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由2009年的3.3倍降到2012年的3.1倍,但如果考虑到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城乡的实际收入差距会更大。 (3)利益失衡的焦点是灰色收入。王小鲁博士最近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提出,2012年灰色收入高达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由于分配不公、权力寻租、资源占有、垄断地位等产生的灰色收入,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也成为下一步转型改革中的突出问题。 (4)尚未形成组织化的利益格局。既得利益是一个客观实际,利益固化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总的看,尚未形成集团化的状态。灰色收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自己觉得收入所得不合理,就会悄悄地隐蔽起来,觉得拿不上台面。这就给改革解决利益失衡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利益失衡的深层次因素何在?这有多方面的因素。总体说,与改革不到位直接相联系。 (1)收入分配改革不到位。应当说,这项改革一拖再拖,至今未有实质性破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头戏。 (2)市场化改革不到位。比如,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开化、市场化不够,由此以公共资源不合理占有拉大贫富差距,并且也难以避免其中的权力寻租现象的出现。 (3)政府改革不到位。例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喊了很多年,却没有大的突破,并由此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解决利益失衡的重大任务 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要解决好三件事:能不能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能不能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能不能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通过改革,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解决利益失衡要做的事很多。从社会层面来看,未来几年解决好以下三件事十分重要。 一是能不能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解决利益失衡,首先应当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问题,为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预期。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速与GDP的增速同步是有可能的。例如,2012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开始跑赢GDP增速。从中长期看,转型改革政策措施出台有利于居民收入占比的增加。 (2)经济下行伴随着低端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因此,经济下行与低端劳动力工资上涨并行不悖。 (3)收入分配改革进程的加快,会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以民富优先破题收入分配改革,是国民收入倍增的重要条件。应当把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指标具体化:未来10年GDP年均增速在7%左右的条件下,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年均应不低于7.5%;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40%提高到5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3.13:1下降到2.8:1以内。应当说,实现这个目标是有可能的。当然,这取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实质性破题。 二是能不能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不是所有社会群体同步的倍增,而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倍增。就是说,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更重要的是要反映到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上。 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大约为23%左右,约为3亿人左右。未来5年—10年,全面协调利益关系的重中之重,是形成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为此,结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应尽快出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国家规划》,明确提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目标:即每年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争取到2020年达到40%;人口规模从3亿扩大到6亿左右。 形成6亿的中等收入群体有三大意义:支撑经济年均7%左右的中速增长,奠定“橄榄型”社会结构的重要基础,形成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趋势。 三是能不能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从我国的现实看,未来要增加3亿中等收入群体,需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使部分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来源。 出路在于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与改革。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为52.57%,实际的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5%,远低于2011年世界52%的平均水平。如果能打破政策与体制掣肘,每年就有可能提高1.5—2个百分点,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就有可能接近目前的世界平均水平。未来5年,只要以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的相关改革能够取得突破,我国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1%—1.2%的速度递增,人口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1.3%—1.5%的速度递增,至2020年新增城镇人口将达4亿左右,成为新增中等收入群体的“后备军”。 (1)出台农民工市民化的国家规划。建议在国家城镇化规划中明确提出2020年总体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大目标;2年—3年内,初步实现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3年—5年内,基本解决存量农民工的市民化;到2020年总体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2)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时间表。建议1年—2年内,剥离户籍的福利分配功能,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年—5年内,除了个别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人口登记制度;5年—8年内,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到2020年,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的并轨。(3)尽快赋予农民物权化的土地使用权。这是破解农民工市民化难题的重点所在。 打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关键 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到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方利益等多方面的既得利益,正因如此,增大了新阶段改革的深刻性、复杂性。 面对固化的利益格局,改革需要有“壮士断腕”的魄力。 第一,谁来承担改革成本?改革调整利益格局,最现实的问题是改革成本的承担问题。 (1)初次分配应当坚持民富优先。初次分配应当在调节国家、企业、居民大分配格局上有所作为。从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就需要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关系,要对中小企业减税,把就业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劳资关系,创造收入上升的空间。 (2)在再分配领域,政府需要通过压缩行政开支,确保到2020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实现。现在一提到基本公共服务,有人说是搞“高福利”。但应当问问,政府的行政支出高还是低?行政支出有无压缩空间?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是兴利除弊的重大举措。以此为契机,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将过高的“三公经费”降下来,压缩、减少行政成本。 (3)以公益性为重点调整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国有资本不能等同于私人资本,哪里盈利就往哪里去。应当明确,国有资本提高普遍福利的目标。进入发展新阶段,面对公共产品短缺的突出矛盾,国有资本公益性严重不足。建议1年—2年内,出台新的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优化方案,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重点配置到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医疗以及基本住房保障等公共产品领域;建议3年内划拨20%—30%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到社保体系。 (4)财税体制改革不能增大中等收入群体负担。比如房产税、遗产税的征收,不能拿中等收入群体“开刀”。改革成本的承担需要国家从改革转型的大局出发,着眼于未来10年的发展大趋势,统筹考虑财政支出结构、转移支付等问题。 第二,敢不敢对既得利益动刀子?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到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方利益等多方面的既得利益,正因如此,增大了新阶段改革的深刻性、复杂性。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但受制于部门利益。本届政府承诺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但如果没有在突破部门利益上有大的进展,这个目标就很难实现。 (2)以公益性为重点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有利于提高全民普遍福利。但如果不克服行业利益、垄断利益,改革同样无法进行下去。 (3)赋予农民物权化的土地使用权,有望使部分农民和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但是这项改革受制于地方利益。土地作为地方的“第二财政”的局面不改变,这项改革缺乏重要条件。 第三,能不能实现政府自己改自己? 从现实经济生活看,重要的是改变以行政主导资源配置的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 (1)行政主导资源配置,导致财富向政府、国有企业集中,不可能不导致财富分配格局的失衡。 (2)行政主导资源配置,使得整个公共资源配置向中心城市集中,由此导致大中小城镇资源配置严重失衡,进而导致人口城镇化严重滞后。 (3)行政主导资源配置,模糊了政商关系,造成权力寻租和体制性腐败。 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更有赖于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转型与改革。改变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建立公平可持续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前提,并且对于利益结构调整意义重大。 |
关键词:改革,合理,利益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