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资本非民营银行生长的适宜土壤
苏宁要开银行、红豆要开银行、格力要开银行、雨润要开银行…… 自7月初“金融国十条”颁布,特别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来,迄今申请或有计划申请筹办民营银行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已近30家,且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中;与此同时,苏南银行、苏宁银行、合肥银行……一大批民营银行名称已陆续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核准。 热潮涌动的背后,新的民营银行似乎破壳在即。虽然设立细则,迄今依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但这不改资本蜂拥而入的热情。 各路民间资本对设立民营银行趋之若鹜,其实各怀心思。申办热潮的背后,有的是想先获取稀缺的银行牌照;有的打算开家银行,给自己的企业放贷提供便利;有的干脆是冲着资本市场热点而去,给炒家一个理由,以便拉高股价,方便自家解禁股的减持套现;但更多的则是希望开银行、赚大钱。 给股票穿个民营银行“马甲”,炒就炒了,热点一过,概念股曲终人散,对社会倒也构不成什么危害;想弄个银行牌照玩玩,想归想,最终未必得偿所愿,监管层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危害最大的是以不纯的动机闯关成功,银行开了,但打的是关联交易算盘,琢磨的是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暴利。 众所周知,作为金改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民营银行,初衷是为了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打破金融垄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如果以攫取更多利润为目的设立民营银行,或者设立银行,就是打算搞关联交易,向自家企业输送利益,则不仅与设立初衷背道而驰,而且也不利于民营银行的试点和大规模扩容。 银行不同于普通企业。银行经营的是信用,不仅要追求利润,更要通过稳健经营,确保存款人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银行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需要在追求利润和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寻求平衡。事实上,一些大型金融机构,每年都向社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就意在向公众展示自己守信负责的另一面。 如果开设民营银行的民间资本,信奉从事实业投资的那种股东价值最大化原则,一味投机取巧、追逐利润,那它必然会不惜代价,追求资产规模扩张。由于民营银行初始规模不大,9月13日全国首份地方版《试点民营银行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就建议民营银行注册资本在5亿元至10亿元左右,抗风险能力很弱。显然,民营银行要扩张资产规模,就必须高息揽储,进而增加并转嫁经营成本。且不说民营银行“民营”的属性,能否吸引储户存钱,即便储户把钱搬来,民营银行负债急剧增加,也必然会倒逼企业法人股东为满足资本充足率,不断增加资本投入。而一些民间资本,入股动机本就不纯,追加资本的实力先不说有没有,即便有,急功近利之下,也未必愿意源源不断追加。特别是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利率市场化推进速度或将超出预期,中小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日益加剧。在此背景下,面对内在的资本约束,民营银行如何快速发展,将面临考验。一旦民营银行经营不善,甚至发生民企老板卷款跑路现象,将会对民营银行的发展产生致命性打击。 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但资本掌握在什么样的股东手中,却能决定资本的不同运行轨迹。民营银行需要的是有担当、不追求高回报、没有投机心理、真心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民间资本。毫无疑问,过度逐利的那些民间资本,并非民营银行生长的适宜土壤。即便在这样的土壤上撒下民营银行种子,也未必能生根发芽,更不要说长成民营银行中的参天大树。 有鉴于此,当前民营银行试点,必须稳步推进,由点及面,试点初期不可采取“把名额分配给若干省市”的做法,更不应当允许民企“运动式”地成立民营银行。有识之士认为,在中国,打破金融垄断,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又同时能防范民间资本道德风险的最好方式,就是推行国有银行股东多元化,通过发行可转债,让民间资本购买国有银行股份,同时新设的民营银行,也允许国有银行参股,最终走混合型银行的发展道路;更务实的路径是,推行“增量新批民营银行+存量改革现有金融机构”的并行模式,即尝试一种新的、有限持牌的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同时允许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现有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如此,民间资本的作用才会得到更好发挥,金融改革才能在可控中向“深水区”推进。 |
关键词:资本,民营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