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叫停一切"小产权房"建设销售行为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我省将建“小产权房”登记台账和违法违规项目档案,逐个对“小产权房”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及处理实施方案,叫停一切“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行为。 通知提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行政区域内涉嫌违规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项目,全面摸清全省已建已售、已建在售、在建在售和准备开工建设的“小产权房”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违法建设或销售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新的“小产权房”,并建立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长效机制。 按照分工,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对违法项目占用地性质、权属进行审查,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城乡规划、城市管理部门对违法项目的城乡建设规划情况进行审查,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建设部门对工程建设情况审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重点对房屋销售进行审查,对违法销售项目进行查处。 从2月26日开始,我省将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组织集中查处整改。对走过场和进度迟缓的进行督导,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为“小产权房”违规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关键词:小产权房|销售|查处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