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新规今起实施 保险产品犹豫期延长至半个月
今日起,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将施行新规定,一些新规与投保人利益息息相关。 此前,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并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定,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者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以及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的,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 另外,对于投保人的一个利好就是产品犹豫期被延长至15个自然日。所谓“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的一定期限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的期限规定,即俗称的“退单时效”。目前执行的产品犹豫期一直为10天,新规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个自然日。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10元保单工本费。 |
关键词:银行保险,新规,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