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遭反垄断调查 回应误读国务院规定
河北回应“反垄断调查”:误读了规定 因规定“本省客运过路过桥费半价,外地车无缘”,成首个遭“反垄断调查”的省级行政机关 河北曾出台规定,本省客运企业可享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就不能享受。《反垄断法》实施6年后,河北省政府涉嫌制定了歧视性规定,成为首个遭“反垄断调查”的省级行政机关。 昨日,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制定了违反《反垄断法》的歧视性规定,因为“出台政策时对国务院相关规定理解出现了问题,‘误读’了国务院规定”。 国家发改委 涉歧视性规定责令改正 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反垄断专题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通报了河北遭“反垄断调查”事件。 许昆林称,日前,发改委接到了韩国大使馆的举报:河北对本地客运企业制定了优惠政策,过路过桥费打“对折”,只收半价,但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则无权享受这一优惠。一个在天津的中韩合资企业,未能享受到该优惠待遇。 许昆林表示,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河北省客运企业享受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涉嫌歧视性规定。国家发改委已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执法建议函,建议立即责令三部门改正错误。 据记者了解,此系《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首次涉及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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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