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财经频道>>基金>>基金动态

新基金法在民事赔偿方面不够明确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04 15:36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网1月4日电2012年底前出炉的新基金法对投资者利益保护做了很多努力。全国人大财经委原研究室主任、原《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今日做客中新网证券频道视频访谈时表示,新基金法在健全民事赔偿赔偿方面仍不够明确,还有进一步完善具体的必要。投资者是个弱势群体,应该在各个方面给予更多关心和体谅。

  王连洲说,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交易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后,如何进行索赔,新基金法并没有明确,还有起诉的问题,要不要让监管单位先认可,认可之后再有一个起诉。因为现在起诉成本很高,需要拿证据,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很困难。只有发挥传媒的社会监督,监管方面的抽查,才能给投资者一种保护。投资者是个弱势群体,应该各个方面给予关心和体谅,这在新基金法里面有一些还只是泛泛的,在民事赔偿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健全具体的必要。

  他指出,不管是新基金法,老基金法,现行的基金法都是只要违法违规了,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一般都是没收违法所得,再就是罚款1倍到5倍,但真正追究刑法的在基金法当中没有规定。正确的处理还应该是增加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提高法律威慑力。

关键词:基金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贾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