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在民事赔偿方面不够明确
中新网1月4日电2012年底前出炉的新基金法对投资者利益保护做了很多努力。全国人大财经委原研究室主任、原《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今日做客中新网证券频道视频访谈时表示,新基金法在健全民事赔偿赔偿方面仍不够明确,还有进一步完善具体的必要。投资者是个弱势群体,应该在各个方面给予更多关心和体谅。 王连洲说,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交易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后,如何进行索赔,新基金法并没有明确,还有起诉的问题,要不要让监管单位先认可,认可之后再有一个起诉。因为现在起诉成本很高,需要拿证据,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很困难。只有发挥传媒的社会监督,监管方面的抽查,才能给投资者一种保护。投资者是个弱势群体,应该各个方面给予关心和体谅,这在新基金法里面有一些还只是泛泛的,在民事赔偿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健全具体的必要。 他指出,不管是新基金法,老基金法,现行的基金法都是只要违法违规了,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一般都是没收违法所得,再就是罚款1倍到5倍,但真正追究刑法的在基金法当中没有规定。正确的处理还应该是增加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提高法律威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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