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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基金不能靠劫富济贫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08 09:4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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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全体民众享有平等通邮,同时也为了帮政府补贴寻找经济来源,就直接出手“劫富济贫”,向快递企业收取正常税收以外的费用,这样的政策制定逻辑,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近日,有媒体报道,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已经就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以下简称“邮政基金”)一事,召集快递企业进行座谈。根据起草完成的基金征收草案,邮政基金将根据快递单件数量向快递企业征收,2012年前11月,中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需缴纳的金额高达约11亿元。

  根据目前公布的邮政基金征收草案信息,未来从快递企业收取的邮政基金,大部分将用于补贴由中国邮政集团承担的邮政普遍服务,即按国家规定的资费,向包括边远地区在内的全部中国境内居民提供的邮政服务。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为边远地区民众提供邮政服务,都属于无法获得盈利乃至亏损严重的公共服务。作为这种公共服务的承担者,国有邮政企业因此寻求政府各种形式的补贴,也无可厚非。

  不过,整个争议的核心却并不在于此。

  制定邮政基金政策的出发点是保障全体民众享有平等通邮,这本身不容置疑。可是为了保障上述基本权利,同时也为了帮政府补贴寻找经济来源,就直接出手“劫富济贫”,向快递企业收取正常税收以外的费用,同时也不考虑这些费用是否会最终转移到民众头上,这样的政策制定逻辑,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检视发达国家改革公营机构的经验,在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充分向公众及市场解释补贴必要性的前提下,依靠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领域做出一些限制规定,从而为公营机构提供隐性补贴,或是对公营机构的专营权、专卖权提供保护。这本身是对市场经济规则最为尊重,社会接受程度最高、同时也是对其他民营企业最为公平的做法。

  同样是以邮政体系为例,审视世界各国实例,像我国邮政基金草案那样,试图直接从快递企业抽取利润的做法,似乎迄今为止也只有埃及《邮政法》中有类似举措。

  更多的国家则像美、英、法等国那样,一般是以所谓邮政信件的专营权来保障国有邮政企业能够自负盈亏。例如,美国邮政法规就做出限制:信函(账单、证明、商函)及资费3美元以下邮件的寄递由国营企业美国邮政专营。

  更重要的是,上世纪70年代同样“政企分离”后,美国邮政对外强调,其专营权有着清晰的法律依据,甚至专门编撰了一本名为《美国邮政私营快递条例诠释》的法规类书籍,以明确解释专营权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其与快递公司间商业利益的划分。也正因为如此,尽管UPS、联邦快递等快递巨头屡屡对美国邮政的经营效率进行批评,但他们及美国多数民众却从未质疑过美国邮政专营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而以上经验,显然值得我国邮政部门乃至其他仍处于改革进程中的公营事业部门,加以借鉴。

关键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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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贾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