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出海”正当时 布网、办电多点开花
==电力企业“出海”挑战不容小觑==
电企走出国门还是新手
我国火电设备占全球市场份额约40%,输变电设备和光伏发电设备均占全球市场份额约30%,已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全球第三大电力设备出口国。但与国际同行相比,国内电力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股权并购起步晚,海外资产额和海外收入占企业的比例还很低,全球化程度尚显落后。 机遇风险并存 亟需经验积累 国内电企纷纷涉足海外市场,体现了我国电力行业自身实力的不断提升,标志着我国电力企业国际化进程迈向了新的阶段。“我国电企正逐渐摆脱以往单纯出口某项设备的做法,而逐渐转向工程建设、电站运营等高附加值环节,这对于国内电企是一个重大机遇。”周修杰说。 不过像其他类型企业一样,“走出去”必然会面临政策、环境、管理等风险。“不管是与政府援助政策相捆绑还是电力企业独自开拓市场,都需要应对这些风险,以达到盈利的目的。”林伯强认为,对于“走出去”,电力企业对于市场的把握是最重要的,“走出去”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关键要看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虽然可以肯定走出去的规模将会越来越大,但对于盈利水平还很难断言,而目前的盈利能力可以说还很差。这需要电力企业更多的在外项目的开展中积累更多的经验。 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当前,“引进来”,无论是在法律、制度还是现实操作层面上,均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保障体系,对于外资和外企的权益保护更是被列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政府部门在实施企业“走出处”战略时却基本缺位。“走出去”虽然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但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一部成文的对外投资法,即使在财税、融资、信用担保等制度层面也无系统性设计。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政治环境,政府建立健全“走出去”相关管理制度及支持促进体系已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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